- 时间:2015-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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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乡县百和乡刘家村村前广场及市政道路建设工程<?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招标公告
东乡县百和乡刘家村村前广场及市政道路建设工程经甘财税[2015]15号文件批准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具备招标条件,决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称:东乡县百和乡刘家村村前广场及市政道路建设工程
二、建设单位:东乡族自治县百和乡人民政府
三、工程地点:东乡县百和乡
四、资金来源:申请国家投资
五、概算总投资:200万元
六、工程概况:新建刘家村村前广场水泥硬化及围墙;刘家村阳洼社到刘家社使用的1.3公里土路水泥硬化。(详见施工图)。
七、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九、计划开竣工时间:2015年12月-2016年5月
十、对投标单位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企业,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三级)以上,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十一、报名时携带的证件及资料: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建造师注册证,建造师安全考核证,建造师身份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五大员资格证含身份证复印,(省外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壹级建造师)、省外企业必须办理进甘投标备案。投标单位未进入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企业不得参与报名投标。各投标企业提交检察院预防处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回执。以上证明材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同时提供三套报名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十二、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1月23日至2015年11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2: 30—5:30【注:招标文件费每本:800.00元(大写:捌佰元整)售后不退】(节假日除外)。
十三、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12月18日上午9:00分之前(逾期不予受理)
2.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12月18日上午9:00分
3.开标地点: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
十四、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信息:
收款人: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63001013577900010
开户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园路支行 【要求:1、附言中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及电话号码(经办人)2、提供银行出具的汇出凭证(原件)】
付款方式:电汇
联系电话:(0930)6220071
十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年路2号)
十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人:东乡族自治县百和乡人民政府 马正军 13519001515
招标代理公司:甘肃中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毕风琴 15809319129
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科 (0930)6222632
(注:甘肃省经济信息网、临夏州人民政府网同时发布)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