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5-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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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大队业务技术用房<?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临夏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由甘公交传发【2014】178号《关于转下达2014年第三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以临州发改综【2015】1400号批复初步设计,由州发改委以临州发改招【2015】1490号文批复公开招标。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具备招标条件,决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称:临夏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大队
三、工程地点:临夏县黄泥湾乡振华村康临高速公路临夏收费院内
四、资金来源:建设资金由项目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
五、概算总投资:568.65万元
六、工程概况:拟建项目位于临夏县黄泥湾乡振华村康临高速临夏收费所院内,西邻国道,其余三面为高速公路,项目用地面积6666.67平方米,拟新建四层框架结构业务用房1栋,总建筑面积1499.9平方米,配套建设室外管网,场地硬化、绿化等附属工程。
七、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九、计划开竣工时间:2015年12月-2016年8月
十、对投标单位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十一、报名时携带的证件及资料:施工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取费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建造师注册证及IC卡,建造师安全考核证、建造师身份证,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五大员(预算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检测员,机械管理员)资格证,(省外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壹级建造师)、省外企业必须办理进甘投标备案。投标单位未进入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企业不得参与报名投标。各投标企业提交检察院预防处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回执。以上证明材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同时提供三套报名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十二、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1月24日至2015年11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2: 30—5:30【注:招标文件费每本:1000.00元(大写:壹仟元整)售后不退】(节假日除外)。
十三、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12月21日上午9:00分之前(逾期不予受理)
2.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12月21日上午9:00分
3.开标地点: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
十四、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信息:
收款人: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63001013577900010
开户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园路支行 【要求:1、附言中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及电话号码(经办人)2、提供银行出具的汇出凭证(原件)】
付款方式:电汇
联系电话:(0930)6220071
十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年路2号)
十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人:临夏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大队 李 文 13830103112
招标代理公司:甘肃永安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陈明辉 18009308316
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科 (0930)6222632
(注:甘肃省经济信息网、临夏州人民政府网同时发布)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