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5-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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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泽县沙河灌区新丰支渠改建工程公开招标公告<?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1. 招标条件
临泽县沙河灌区新丰支渠改建工程已经临泽县水务局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临泽县沙河水利管理所,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坤隆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共划分为2个标段。
第一标段:沙河灌区新丰支渠下段改建工程。工程设计衬砌渠道0.55Km,修建各类建筑物10座,其中:节制双开闸2座,节制单开闸1座,车桥7座。预算资金:17.11万元;
第二标段:沙河灌区新丰支渠一二斗渠改建工程。工程设计衬砌斗渠2条长3.13Km,修建各类建筑物57座,其中:节制双开闸14座,节制单开闸5座,单农口7座,车桥31座。预算资金:105.07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临泽县沙河灌区新丰支渠改建工程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企业资质;投标人均可就上述符合资格要求的相应标段进行投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标段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5日至2015 年12月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泽县分中心(临泽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持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盖公章)、提交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二个月内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函购买招标文件。
法人提供证件:身份证、人社部门出具并确认的在本企业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
委托人提供证件: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人社部门出具并确认的在本企业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
建造师提供证件:身份证、建造师证、人社部门出具并确认的在本企业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
4.2各标段招标文件每套每标段售价2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15日上午9时整(北京时间),送达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泽县分中心(机关统办2号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5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泽县分中心(机关统办2号楼4楼开标室)。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叁仟肆佰元整;第二标段:贰万壹仟元整,须于2015年12月14日16:00前,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划转(汇款)至保证金专用帐户(保证金账户名称:临泽县政务服务中心,①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临泽支行,账号:62001650201052502344,行号:105827400313;②开户银行:临泽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账号:300030122000041804,行号:402827402106)。不得以现金、分公司、办事处、其他机构或个人名义缴纳。(注:投标(竞买)人必须将投标(竞买)项目名称及标段(包)在用途栏注明,若因投标(竞买)项目名称及标段(包)不清造成无法辨别投标(竞买)保证金是否到帐,后果由投标(竞买)人负责。)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泽县分中心网、“甘肃.临泽”网及临泽县党务政务公开网同步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泽县沙河水利管理所
地 址:临泽县沙河镇217号
邮政编码:734200
联系人:李亚茹 电话:18189614018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坤隆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张掖市新乐小区兰园79#楼南侧
邮政编码:734000
联 系 人:宋国超 电话:15109368779
甘肃坤隆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