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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G30连霍高速公路玉门互通立交绿化工程 已由 玉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玉发改发[2015]36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玉门市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招标人为 玉门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单位:玉门市交通运输局
2.2项目名称:G30连霍高速公路玉门互通立交绿化工程
2.3建设地点: G30连霍高速公路与玉门新市区铁人大道东段连接处。
2.4 招标范围:面积 约141250 m² 。工程组成内容 绿化带土方换填、植树、栽植灌木、草坪,绿化给水管网,安装道牙及绿化附属设施。
2.5 工期要求:2015年 12 月 31 日开工至2016年6 月 27日竣工,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2.6本次G30连霍高速公路玉门互通立交绿化工程监理招标,划分为监理合同段1个,具体见下表:
G30连霍高速公路玉门互通立交绿化工程监理标段划分一览表
监理 合同段 |
工程内容 |
LHJL |
G30连霍高速公路西边玉门互通工程范围内绿化工程,面积约44557m² G30连霍高速公路东边玉门互通工程范围内绿化工程,面积约96693m²(部分为穴状种植)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投标企业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注册本企业,要求取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没有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3.2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3.3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省外企业需取得进甘承包工程投标通知书,省外企业需提供上述证书、证件等资料原件带至报名现场
3.5凡参加投标活动的单位应当将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在公告发出日期后为有效期。
4.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5.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6. 投标人报名条件及报名、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3 日09时00分至2015年12月9日17时30分,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中介代理平台报名,投标申请人必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经公证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另报名备案表一式四份加盖公章。
6.2 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图纸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6.3 公告时间:2015年11月30日至2015年12月2日
7.投标保证金:监理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于开标前3个工作日向银行缴纳完毕。
保证金帐户如下:
收款单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肃州支行
帐 号:6200 1640 1050 5150 7852
地 址: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51号)一楼银行收费平台
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 年12月 22日 9 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交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玉门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甘肃省玉门市新城区广场路4号
联 系 人:张富挺
电 话:18809372299
监 督 单 位:酒泉市交通运输局
联 系 电 话:0937-2656015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9号安泰家园6-1-15号
联 系 人:董女士
电 话:15095370137、18093705072
2015年 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