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5-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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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扎古录镇麻路村生态文明示范村建设项目<?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施工招标公告
我公司受卓尼县扎古录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办理卓尼县扎古录镇麻路村生态文明示范村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根据卓发改字【2015】529号文件关于《卓尼县扎古录镇麻路村生态文明示范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通知,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卓尼县扎古录镇麻路村生态文明示范村建设项目 。
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巷道硬化3.537㎞、安装太阳能路灯65盏、文化广场1处1789㎡、彩钢房改造65户5956㎡、墙面改造17280㎡、垃圾桶36个。
资金来源:兰州市对口援建资金和自筹资金。
施工地点:卓尼县扎古录镇麻路自然村。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标准。
二、投标人条件及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的施工企业资质,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市政专业叁级以上资格证(含叁级),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
报名时须携带和提交的文件: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b、资质证书副本;c、组织机构代码证;d、取费证副本;e、安全生产许可证;f、开户银行许可证、最新银行资信证明并与之帐号相符注明余额;g、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省内企业建造师IC卡带至报名现场刷卡验证);h、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管理员、安全员、资料员和机械管理员的证书,以本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为准;i、省外企业必须办理进甘许可证,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壹级建造师;k、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劳动合同以及投入本项目的相关人员工资证明和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检察院告知函(两个月内有效)。委托代理人必须持上述证件原件及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报名,并提供复印件壹套(须加盖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二次复印无效)。
三、报名地点: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室。
四、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1日-2015年12月17日(双休日顺期延长)。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30
五、投标保证金(电汇、转账、担保函)
1.投标人应于开标前三天,将投标保证金从单位基本帐户电汇或转帐到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电汇或时转帐必须明确注明该款项是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并将银行转帐或电汇凭据及时送到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确认本款项是否到账(以保证金到专用账户时间为准),同时领取投标保证金确认单。投标保证金确认单或担保函与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交开标现场,由监标人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投标人必须从单位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网银不予受理),且投标保证金缴纳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登记时的名称完全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个人账户或其他机构名称缴纳。
3、投保单位如需办理投标保证金担保事宜的,需经招标人(代理公司)和交易中心同意后方可办理。
投标保证金金额:肆万元整
开户单位: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当周街支行
行号:313821010604
帐号:6632 0101 4726 3000 10
支付方式: 银行转帐或电汇(从单位基本账户支付,其它账户或方式不予接收)。
六、联系人及电话:侯红萍:0941-8225108 13909411073
七、监督单位:
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督科
电话: 0941--8219819
甘肃金恒信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