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5-12-22
- 点击:958
- 来源:
康乐县2015年易地扶贫搬迁鸣鹿乡安置点鸣鹿河尕路桥至丰台段堤防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康乐县2015年易地扶贫搬迁鸣鹿乡安置点鸣鹿河尕路桥至丰台段堤防工程已由临州发改赈【2015】16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易地扶贫搬迁中央财力补助基础设施项目资金。项目法人为康乐县水利建设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全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工程规模:工程等级属于Ⅳ等小(2)型工程,主要建筑物均按照4级建筑物设计,次要建筑物均按5级建筑物设计,按10年一遇洪水设防,地震烈度为Ⅶ。
建设内容:
工程治理段尕路桥下游至郭家庄段分为三段,即其中鸣鹿乡胡麻沟辖区内尕路桥下游左岸桩号(0+000—0+1400),全长1400米;郭家庄村右岸段桩号(0+000—0+3700),全长3700米;关扎村左岸段桩号(0+000—0+1500),全长15000米,修筑河堤总长6600m。
计划开工时间:2016年04月01日
计划竣工时间:2016年10月31日
工期:214日历天
2.2 标段划分
本项目招标共一个施工标段。
具体工程内容为:
工程治理段尕路桥下游至郭家庄段分为三段,即其中鸣鹿乡胡麻沟辖区内尕路桥下游左岸桩号(0+000—0+1400),全长1400米;郭家庄村右岸段桩号(0+000—0+3700),全长3700米;关扎村左岸段桩号(0+000—0+1500),全长15000米,修筑河堤总长6600m。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投标单位须具备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有3项(或3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有三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有五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参与工程建设的五大员应持有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3.2所有投标人必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厅颁发的《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监督、举报。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15年12月22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成功页,于2016年01月01日至2016年01月05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北京时间),在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过期不候。
4.2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1000 元/份,现金发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1月27日15时00分,地点: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踏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临夏州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康乐县水利建设管理站
地 址 :康乐县
联 系 人:马国祥
电 话:13659308858
代理单位:甘肃全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224号澳兰名门C座2202室
联 系 人:吴永杰
联系电话:15682831973
传 真:0931-8445163
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资源交易科 (0930)6220061
(注:甘肃省经济信息网、临夏州人民政府网同时发布)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