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6-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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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县长坝镇花桥村段堤防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康县长坝镇花桥村段堤防工程已由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康发改发【2015】5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康县水利建设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睿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在康县长坝镇新建河堤河堤长1.782千米,其中,长坝河花桥村段1.642千米,花桥村段赵家沟0.32千米(左岸0.16千米,右岸0.16千米),长坝河花桥村段左岸加固堤防0.162千米,加高堤防0.162千米,新建拦水坝6座,长坝河花桥村段右岸新建堤防背水侧修观景道路1.5千米。
2.2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2月25日,竣工日期:2016年5月14日。
2.3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1个施工标段,
2.4 工程质量: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2 投标单位须具备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有3项(或3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叁级以上(含叁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有三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有五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3.3 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单位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3.4 根据甘检会(2014)8号文第4条规定: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2016年 1 月 18 日上午08:30至2016年 1 月 22 日 17:30时截止(节假日除外)。
4.2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先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系统》中报名成功后,再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未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的单位,报名前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受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设工程费用标准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所有项目经理证、开户许可证等原件前来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注册等有关手续。
4.3 网上报名请登陆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nsggzyjy.cn)详情请咨询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科,咨询电话:0939-8598579,报名成功后,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相关变更公告及通知,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4.4 招标文件下载成本费:每标段每次2120元。(代理公司2000元,软件公司12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2016年 2 月 16 日 9:00 时,第 二 开标厅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陇南市统办五号楼、市环保大楼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陇南公众信息网》、《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单位:
陇南市水务局:0939-8656236
陇南市(公管办):0939-8210301
招标人:康县水利建设管理站
地 址:康县城关镇西街11号
联 系 人:李成军
联系电话:15825893543
招标代理机构:中睿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353号保利大厦B座18楼
联系人:蒲世强 康兴国
电话:15339446754 18093107771
二〇一六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