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6-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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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新城区泰和东路、泰和西路、文昌街
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金塔县新城区泰和东路、泰和西路、文昌街建设工程已经金塔县发展和改革局(金发改发[2015]353号、金发改发[2015]354号)立项批复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建设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设计单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招标单位:金塔县新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2、项目名称:金塔县新城区泰和东路、泰和西路、文昌街建设工程设计
3、建设地点:金塔县新城区
4、资金来源:县财政拨款
5、设计预算额:40万元
6、招标范围:本项目所属范围内的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二、设计周期:45日历天。
三、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综合甲级资质;
2、本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技术类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报名的投标人数量过多时采用资格预审;
4、本次招标无设计补偿费;
四、报名时携带资料及要求:
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企业法人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为本项目负责人或本企业技术负责人,且在报名和开标时到现场)的原件;通过年审的企业营业执照、设计资质证书、承建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和身份证以及其他人员的相关证书、证件;该项目管理班子所有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纳凭证。以上所有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三套,公平投标承诺书(一式三份)、填写施工企业投标报名备案表(一式四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省外投标企业持《省外勘察设计单位在甘勘察设计项目备案书》原件报名;
3、投标企业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回(报名现场查原件,留复印件三份)。
投标单位持以上资料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经招标人在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金塔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
五、其它
1、公告时间:2016年1月8日—2016年1月12日。
2、投标报名时间:2016年1月11日—2016年1月13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节假日休息)。
3、报名地点: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月13日—2016年1月15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节假日休息)。
5、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6、6、本次公告发布的媒介:甘肃经济信息网
六、投标保证金信息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2、收款单位:金塔县新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塔县新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地 址:金塔县新城区文化街1号后2楼
邮 编:735300
联 系 人:赵文君
电 话:13519373839
代理机构: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15号澳兰名门B2座6楼
邮 编:730000
联 系 人:于忠文 张天勇
电 话:15209371431 15509376887
2016年1月8日
项目
企业投标报名备案表
年 月 日
投标企业名称 |
(盖章)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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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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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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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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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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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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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名备案人(本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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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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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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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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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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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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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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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登记 结 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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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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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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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检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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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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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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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设计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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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盖章)
年 月 日 |
代 理 机 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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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
金 塔 县 招 标 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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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
注:1、本表一式四份,由投标企业填写后打印并加盖公章,报名备案时投标企业人员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携带相关证件。
2、此表由招标单位、代理机构、金塔县招标办各留存一份,投标企业须在投标文件内装一份。
公平投标承诺书
金塔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我 (投标人名称)根据 (招标人名称)发布的 (工程名称)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我方已针对该项目进行前期考察并充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姓名和职务)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我方承诺:
(一)我方在报名合格,获取招标文件后,不放弃投标,保证在招标投标期间的所有文件内容、证件资料都真实、有效,不提供虚假材料和无效证件。
(二)我方不以出租、出借、挂靠等方式将本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人员证件等企业证件提供给他人(企业)使用,也不借用他人名义参加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参加投标。
(三)我方不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串通,私下接触或用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或利用各种手段施加影响。不与招标人故意压低或者抬高标价,杜绝与招标人以任何形式和方式使用不正当手段实施排挤竞争对手,进行有失公平竞争的活动。
(四)我方不与其他投标人之间进行串通,不进行围标、串标、陪标活动。在招标投标时,不与其他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联合内定投标报价,进行合谋围标。不以挂靠多家施工企业的方式进行围标,在投标项目中骗取中标。不参与在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的活动。
(五) 我方在开标时将遵守会场纪律,开标过程中如有质疑、投拆,会后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有关招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质疑、投拆或举报,不在开标、评标现场吵闹、滋事;不扰乱招投标正常秩序。
我单位若不遵守本承诺书的内容,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电话/传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