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6-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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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潭县西大街环境治理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我公司受临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根据临潭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临潭县西大街环境治理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潭发改 [2015]537号)文件精神,办理该项目施工招标代理业务,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临潭县西大街环境治理建设项目。
建设规模:升级改造西大街和西环路道路两侧102盏路灯。
资金来源:申请地方政府债券资金。
施工地点:临潭县城关镇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城市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和机电安装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的施工企业资质,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市政(或机电)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报名时须携带和提交的文件: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b、资质证书副本;c、取费证副本;d、安全生产许可证;e、开户银行许可证、最新银行资信证明;f、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g、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管理员、安全员和造价员的证书,以本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为准;h、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的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检察院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委托代理人必须持上述证件原件及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报名,并提供复印件贰套胶装成册(须加盖单位公章,其中最新银行资信证明、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检察院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必须是原件)。
三、报名地点: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室
四、报名时间:2016年1月11日-2016年1月1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五、联系人及电话: 杨炜,电话:0941-8261126
六、投标保证金:叁万元
投标保证金:电汇、转账、担保函
1.投标人应于开标前三天,将投标保证金从单位基本账户电汇或转账到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电汇或转账时必须明确注明该款项是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并将银行转账或电汇凭据及时送到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确认本款项是否到账(以保证金到专用账户时间为准),同时领取投标保证金确认单。投标保证金确认单或担保函与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交开标现场,由监标人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投标人必须从单位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网银不予受理),且投标保证金缴纳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登记时的名称完全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个人账户或其他机构名称缴纳。
3、投保单位如需办理投标保证金担保事宜的,需经招标人(代理公司)和交易中心同意后方可办理。
开户单位: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当周街支行
行 号:313838050102
帐 号:6632 0101 4726 3000 10
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或电汇(从单位基本账户支付,其它账户或方式不予接收)。
七、咨询单位
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督科
咨询电话:0941—8219819
四川华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