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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沙漠胡杨林景区景观景点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时间:2016-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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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沙漠胡杨林景区景观景点建设工程

监理招标公告

      金塔县沙漠胡杨林景区景观景点建设工程,经金塔县发展和改革局金发改发【2015】423号文件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酒泉金塔胡杨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建设地点:金塔县沙漠胡杨林景区内

3、建设规模:沙枣林休闲观光区、芦苇湿地迷宫和胡杨情侣景点铺建木栈道2420米,沙漠神杨景点建双层六角观景亭1座,金波湖核心景区建仿真胡杨拱桥2座,并对景区内其他4处小型停车场进行拓展、夯实和表面硬化铺筑及其附属设施建设等工程。

4、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03月 0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05月 01日

                总工期:60 天

5、标段划分:无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取得国家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执业证书。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省内投标单位须为进入“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上核查的入数据库企业。酒泉市内投标单位须为进入“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和“酒泉市投标企业信息库”上核查的入数据库企业。

五、报名时携带资料及要求

1、企业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监理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且投标报名和开标时必须到场)、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各专业监理人员具有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上岗证书。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复印件四套(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印章),原件带至报名现场核对,填写监理企业投标报名备案表(一式四份)。公平投标承诺书(一式四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省外监理单位必须持进甘承包工程投标通知书(报名现场查原件,留复印件)。

3、投标企业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回执(回执在开标时必须在有效期内)(报名现场查原件,留复印件)。

4、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报名时留存本人签字字迹,以保证在施工期间资料和竣工验收及结算签字字迹一致。

投标单位持以上资料(一式四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到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创业大厦三楼310室报名。项目机构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

六、其他

 1、公告时间:2016年01月12日—2016年01月14日。

 2、投标报名时间:2016年01月13日—2016年01月15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01月15日—2016年01月21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 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创业大厦三楼310室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份,售后不退。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酒泉金塔胡杨文化旅游    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

发展有限公司公司                       甘肃分公司

 地址:酒泉金塔沙漠胡杨林景区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通渭路1号

邮编:735300                     邮编:735000

联系人:宁建宏                   联系人:王雪

电话:13389375329                电话:18919379558/0937-2629011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