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6-01-15
- 点击:928
- 来源:
临洮县2016年抗旱应急调蓄水池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SJZB/J2016006-LTSL
1 .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临洮县2016年抗旱应急调蓄水池项目分别已由临洮县水务局、临洮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临水字[2015]281、282、28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临洮县水利建设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中水建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工程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临洮县2016年抗旱应急调蓄水池项目 建设地点位于临洮县连儿湾乡、漫洼乡、上营乡。建设规模为:1.临洮县连儿湾乡抗旱应急调蓄池工程修建3000立方米蓄水池1座,埋设DN200PE进水管线150米、DN500PE排水管道500米。修建闸阀井1座、溢水井1座、流量计井1座、雨水检查井6座、雨水斗12座;2. 临洮县漫洼乡抗旱应急调蓄池工程修建3000立方米蓄水池1座,埋设DN200PE进水管线200米、DN500PE排水管道500米。修建闸阀井1座、溢水井1座、流量计井1座、雨水检查井6座、雨水斗12座;3.临洮县上营乡抗旱应急调蓄池工程修建3000立方米蓄水池1座,埋设DN110PVC进出水管线120米、DN500PE排水管道260米。修建闸阀井2座、溢水井1座、流量计井1座、雨水检查井8座、雨水斗16座。(详见工程量清单)
2.2计划开工日期: 2016年3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6年10月31日,计划总工期:244日历天。
2.3本批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一个施工监理标段。
2.3.1施工标段:临洮县2016年抗旱应急调蓄水池项目
2.3.2施工监理标段:对临洮县2016年抗旱应急调蓄水池项目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资格;无违约及重大安全质量问题,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
3.1.1 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至少有3项以上(含3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人的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项目经理须持有相应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有3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近3年累计完成3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应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且有5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参与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3.1.2施工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近5年有3项以上(含3项)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历,具有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及设备;拟派驻现场的所有监理人员须为投标人的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监理工程师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高级以上(含副高级)技术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3.2 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或市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并说明今年内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报名成功后打印盖章,以及在“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报名成功后并打印报名页加盖单位公章,派代表于2016年1月25日~2016年1月29日,每日09:0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西市新城区建设大厦A-2幢2层),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所在地市级(或市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近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及项目经理施工业绩(总监理工程师证书及业绩)等资料原件及以上资料复印件二套(加盖公章,装订成册)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施工标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00元,监理标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0元,现金发售,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2月18日9时30分整,地点为: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西市新城区建设大厦A-2幢11层开标厅)。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2016年1月30日9时整在临洮县水务局门口集中,组织踏勘现场,2016年1月30日15时整在临洮县水务局会议室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上发布。
8.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户 名: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西分行
帐 号:101932000287070
行 号:313829000411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
递交须知:
1)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或者网上银行,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提交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及公司帐号必须与投标人资格审查表内容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3)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注明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4)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以银行电子汇划的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并持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汇划回单原件,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对账,核查投标保证金是否足额到账。对已到账的,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人员在银行电子汇划收款回单原件上加盖财务专用章;未到账的,核查原因,投标单位重新缴纳,再次对账。最终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盖财务专用章的银行汇划回单原件为足额及时收到投标保证金的依据。
5)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要依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盖财务专用章的银行汇划回单原件接受投标文件,否则,拒绝接受。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洮县水利建设管理站
地 址:临洮县统办2号楼631房间
联 系 人:高 峰
联系电话:13993282185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水建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定西市安定区新城佳苑2号楼二层,新城体育公园对面
联 系 人:党 娟 杜国龙
联系电话:15346728796 18093209598
二○一六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