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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永昌县清河绿洲北部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2015年)固沙压沙工程招标公告
  • 时间:2016-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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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甘肃省永昌县清河绿洲北部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2015年)固沙压沙工程已由甘肃省防沙治沙办公室以甘治沙字〔2015〕1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2015年部分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项目法人(招标人)永昌县林业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新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YCDL2016GK-05

2.1项目概况

一标段:金武公路以西(自清河资源管护站开始向北延伸至金川区)建设50米的梭梭林带13公里,面积65公顷。

二标段:金武公路以东(自清河资源管护站开始向北延伸至金川区)建设50米的梭梭林带15公里,面积75公顷。

2.2 计划工期

本工程计划于2016年03月10日开工,2017年10月30日完工,总工期为573日历天。          

其中栽植工期为:2016年03月10日至2016年03月31日。

2.3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为两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由金昌市劳动监管部门出具)。

3.2凡参加投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在公告发出日期后为有效期。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省企业需先取得进甘承包工程投标备案通知书后办理进金外地建筑企业工程投标备案通知书,本省内市外企业须办理进金外地建筑企业工程投标备案通知书。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月19日至2016年1月25日,每天上午8:30-12:00,每天下午2:30-6:00(节假日休)。

4.2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持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当前在建工程概况、近三年的财务状况、已完成同类工程业绩证明(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省企业需先取得进甘承包工程投标备案通知书后办理进金外地建筑企业工程投标备案通知书本省内市外企业须办理进金外地建筑企业工程投标备案通知书、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由金昌市劳动监管部门出具)、投标人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近五年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

上述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验后退还,复印件招标单位留存(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4.3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地址:永昌县城关镇北环路福利院综合楼405室

4.4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218850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开标时间:2016218900

5.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永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昌县东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永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和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昌县林业局

地  址:金昌市永昌县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新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威市新城区能源大厦11-13

联 系 人:张得璞

电    话:18219770789

           2016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