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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金塔县2015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设施建设
(河西走廊高效节水灌溉)项目2016年度工程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甘肃省金塔县2015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河西走廊高效节水灌溉)项目2016年度工程已由酒泉市水务局、酒泉市财政局以酒水发[2015]36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省级财政专项补助和地方投入资金,项目投资比例为中央财政54.8%,省财政27.4%,地方配套自筹17.8%,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金塔县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坤隆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计划在三合乡、大庄子乡、中东镇、西坝乡、古城乡、羊井子湾乡、鼎新镇、航天镇共实施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0303万亩;其中:地下水大田经济作物滴灌面积0.733亩,地下水饲草滴灌面积0.09万亩,林果小管出流0.16万亩,地下水管灌1.0473万亩。
计划总工期27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3月2日,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11月30日。
2.2 本次项目招标共分三个标段,其中两个施工标段,一个监理标段,具体如下:
施工第一标:金塔县海沙龙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金塔县美农种植合作社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金塔县红星湾农场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金塔县鼎新镇万福农场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金塔县鼎新镇天贵农场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航天镇东岔村农场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金塔县兴博林农林牧专业合作社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航天镇东岔村农场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面积共5910亩。
其中: 金塔县海沙龙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大田经济作物滴管400亩、金塔县美农种植合作社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大田经济作物滴管500亩、金塔县红星湾农场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大田经济作物滴管528亩、金塔县鼎新镇万福农场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大田经济作物滴管250亩、金塔县鼎新镇天贵农场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大田经济作物滴管1328亩、航天镇东岔村农场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大田经济作物滴管1000亩、金塔县兴博林农林牧专业合作社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大田经济作物滴管304亩、航天镇东岔村农场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林果滴管1600亩。新建首部系统20套,修建20㎡管理房20座。0.4MPaΦ160PVC管49330m;0.6*90MPa PVC管2863m;110*0.6MPaPVC管547m;90*1.4mmPE管44253m,0.4Mpaφ63*3.6mmPE管15708m,φ16*1.0mmPE管42.56万m,滴灌管987.89万m。
施工第二标:金塔县润丰农用合作社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金塔县南湖农用种植合作社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李国红种植专业合作社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李光林家庭农场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金塔县晟成农用专业合作社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金塔县茹吉星农场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沙漠绿舟农场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金塔县李生浩农场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三合乡大柳林村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三合乡下新坝村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三合乡天潭村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三合乡榆树沟村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三合乡永光村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中东镇中五村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中东镇团结村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古城乡古城村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古城乡头号村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羊井子湾乡金星村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面积共14393亩。
其中:金塔县润丰农用合作社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大田滴灌230亩、金塔县南湖农用种植合作社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大田滴灌340亩、李国红种植专业合作社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大田滴灌750亩、李光林家庭农场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大田滴灌750亩、金塔县晟成农用专业合作社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大田滴灌340亩、金塔县茹吉星农场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大田滴灌350亩、沙漠绿舟农场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大田滴灌260亩、金塔县李生浩农场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饲草滴管900亩、三合乡大柳林村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低压管灌770亩、三合乡下新坝村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低压管灌2000亩、三合乡天潭村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低压管灌529亩、三合乡榆树沟村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低压管灌1425亩、三合乡永光村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低压管灌500亩、中东镇中五村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低压管灌863亩、中东镇团结村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低压管灌1556亩、古城乡古城村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低压管灌708亩、古城乡头号村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低压管灌1182亩、羊井子湾乡金星村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低压管灌940亩。新建首部系统12套,修建20㎡管理房51座。0.4MPaΦ160PVC管120823m;0.6*90MPa PVC管2035m;110*0.6MPaPVC管1836m;90*1.4mmPE管40537m,滴灌管757.04万m。
第三标(监理标段):对整体项目施工及保修期全过程进行监理,保证工程质量、工期、资金等指标达到设计和有关规定要求。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企业信誉良好。
3.1.1第一、二标段接受节水灌溉材料、设备生产商和水利建筑施工企业联合体的投标。高效节水灌溉材料、设备生产商须具备灌溉企业乙壹级(含乙壹级)以上等级证书,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0万元,须持有招标材料专业生产许可证书,取得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国家节水产品认证证书、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具有满足本标段工程需要的生产能力和长期从事节水工程工作的经验,且能满足设计施工要求。土建施工企业具备主营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有三项及以上(含三项)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有三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且有五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3.1.2建设工程监理投标人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近五年有三项(或三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历及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派驻工地的监理人员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中级或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监理人员不少于三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一人,监理工程师不少于两人。
3.2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或市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投标保证金
本次工程施工标段投标保证金为壹拾万元整(¥100000元),监理标段投标保证金为叁万元整(¥30000元)。
附:投标保证金收入帐户
开户银行:兰州银行酒泉南街支行
账号: 101922000324973
地址: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51号)一楼银行收费平台。
投标保证金递交须知:
(1)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它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2) 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它机构名义递交。
(3) 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8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开标现场无法核对,可能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也将导致开标现场无法核对,可能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招标人于2016年2月1日上午8时30分至2016年2月5日下午17时30分,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114.215.188.207/)上自行下载购买(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专区“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4.2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购买拟参与项目的文件,投标“登记号”系统会实时发送到投标人手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3报名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在开标时到达现场,并提供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必须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否则不予受理。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人民币,现场收款(甘肃坤隆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酒泉市肃州区解放路105号 联系人:盛宝18893373721),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2月24日上午9:00时,递交地点为甘肃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5.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 2016年2月6日9:00 时在金塔县水务局门前组织踏勘现场,同时在组织踏勘现场时就地答疑并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公告期为2016年1月22日至2016年1月31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塔县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建设管理处
地 址:金塔县金塔镇民主路17号(金塔县水务局)
邮 编:735300
电 话:0937—4421310
传 真:0937—4427310
联 系 人:杨致锋 13150191157
招标代理:甘肃坤隆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解放路105号
联 系 人:薛娇 电 话:13893754455
电子邮件:584414019@qq.com
201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