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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信县锦屏镇西街村至铜城孙家峡村建制村通畅工程
施工招标01号补遗书
施工合同段各投标人:
根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受招标人崇信县交通运输局委托,现将“崇信县锦屏镇西街村至铜城孙家峡村建制村通畅工程”施工招标事宜汇总以“01号补遗书”的形式下发给你们,该“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请遵照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本工程招标人设投标控制价上限,施工招标投标控制价上限为¥9114160.21(大写:人民币玖佰壹拾壹万肆仟壹佰陆拾元贰角壹分),安全生产费为¥90239.21(大写:人民币玖万零贰佰叁拾玖元贰角壹分),请各投标人严格执行,投标报价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的或未按此金额填报安全生产费的均按废标处理。
特此函告!
注:
1、各投标人收到《01号补遗书》后,须在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按附件《确认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予以回复(传真至0933—8216842)。
2、附件——《确认函》格式。各投标人需将确认函原件带至开标现场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招 标 人: 崇信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2016年1月26日
附件: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已接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崇信县锦屏镇西街村至铜城孙家峡村建制村通畅工程施工招标01号《补遗书》,并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