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6-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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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金塔县金鑫工业区拓展区(一期)道路工程<?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金塔县金鑫工业区拓展区(一期)道路工程已由金塔县发展和改革局金发改发﹝2016﹞30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金塔县金鑫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由县财政拨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金塔县金鑫工业区拓展区(一期)道路工程共修建道路5条,全长4.475公里,其中:路基土方14684.7立方米,机动车道面积64737平方米,道牙砖安装8950米,标识标线3913.53平方米等。工程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二、招标范围及合同段划分
1、本次招标范围为路基、路面、涵洞、标识标牌设施等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以及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工程。
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施工合同段和1监理合同段,划分如下:
合同段 名称 |
项目名称 |
里程 (km) |
主要工程 内容 |
备注 |
SG |
金塔县金鑫工业区拓展区(一期)道路工程 |
4.475 |
路基、路面、涵洞、标识标牌设施等 |
|
JL |
金塔县金鑫工业区拓展区(一期)道路工程 |
4.475 |
工程范围内全过程监理服务(含缺陷责任期)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施工合同段: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开标时投标单位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部注册的二级建造师证书,本项目技术负责人(总工)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监理合同段: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交通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其它监理人员(监理团队)应具有相关资格证书并完全符合本项目的需要,且具有类似项目监理业绩和良好社会信誉的监理单位。
(3)要求各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提出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6)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近期《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且满足本次招标文件要求。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人应自行判定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购买标书和参加投标。
五.报名条件及报名、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
(1)投标申请人于2016年2月26日(9:00)至2016年3月1日(17:30),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114.215.188.207/)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方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专区“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申请人在获取资格招标文件后请于获取当天(上午9时00分-下午17时00分)将报名备案表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
(2)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段每套1500元(含图纸),监理合同段每套600元,售后不退。各投标申请人在网上规定的期限内自由购买,过期不候。凡报名后未购买招标文件者视为无效报名。招标文件账户如下:
户名:张卫青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酒泉广场东路支行
账号:6212262713001047089
请各位投标申请人在线购买招标文件后将报名凭证扫描件发至邮箱wenbaoer1013@vip.qq.com,以备核查。
六、投标人信息注册、报名须知
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购买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和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登记号”、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等信息系统会实时发送到投标人手机;投标人也可以使用数字证书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站在投标登记情况栏目查询。
七、公布公告的媒介
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114.215.188.207/)和《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上同时发布。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施工合同段: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监理合同段: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保证金账户如下:
收款单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
账号:101812000448585
缴纳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银行收费平台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 16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塔县金鑫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金鑫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裴德明
电话:0937-4581998
代理机构:甘肃全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224号C塔2202室
联系人:武小力
电话: 13909470958 18093786278
监督单位:金塔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址:金塔县财政局
监督电话:0937-4420824
2016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