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6-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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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川藏铁路拉萨至林芝段建设期交通工具(汽车)采购招标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LLTLQC2016-002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新建川藏铁路拉萨至林芝段(简称“拉林铁路”)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拉萨至林芝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4]1956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新建川藏铁路拉萨至林芝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5]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铁路总公司拉林铁路建设总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和铁路建设基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财政安排75%,铁路建设基金安排25%,招标人为铁路总公司拉林铁路建设总指挥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于 2016年2月26日第一次开标时,投标人因不足三家,无法进行开评标,现对包件QC-001(汽车)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新建拉林铁路位于西藏自治区东南部,线路从既有拉日铁路协荣站引出,向南穿过冈底斯山余脉进入雅鲁藏布江河谷,于贡嘎跨过雅鲁藏布江后向东经扎囊、乃东、桑日、加查、朗县、米林至林芝,新建正线长度403.114km。
2.2招标内容:详见附表1。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一汽丰田授权经销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一汽丰田经销商唯一授权或具有经销商和代理商签订的代理协议,授权须为针对拉林铁路建设项目交通工具所属包件),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组织公开招标,投标人所投车辆设备必须满足在高海拔3000米以上的高原地区正常行驶,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2日至2016年3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周六、日正常不休),在西藏林芝市核桃园(铁路总公司拉林铁路建设总指挥部)持身份证明、投标申请表(附表2)、经销商授权函及代理商授权或代理合同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可采用邮寄或发售电子版)
4.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标书售价详见附表1。
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不接受网汇、现金、信汇等方式,仅接受普通银行电汇)至下述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必须从基本银行户汇出)。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6年3月30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3月30日10时00分,地点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六楼第六开标厅(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届时请各位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甘肃经济信息网(网址:https://www.gsei.com.cn),同时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_)发布。
7. 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投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铁路总公司拉林铁路建设总指挥部
地 址:西藏林芝市核桃园
联 系 人:王明军
电 话:0894-5888224 传真:0894-5888224
电子邮件:lltlwzb@163.com
开户银行:农行林芝分行营业部 账号:25780001040026696
9、附件1:建川藏铁路拉萨至林芝段建设期交通工具(汽车)采购招标一览表。
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