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6-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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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国际港务区S818#等9条道路新建工程专项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国际港务区S818#等9条道路新建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专项报告编制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兰州国际港务区S818#等9条道路新建工程专项报告编制
建设地点:兰州市西固区新城镇
工程规模:1、S818#次干道路设计长度755.907米,管廊敷设长度0.75千米,红线宽度56米;
2、S803#次干道路设计长度2746.52米,管廊敷设长度2.3千米,红线宽度36米;
3、B832#支路道路设计长度431.699米,管廊敷设长度0.57米,红线宽度20米;
4、B816#支路道路设计长度2413.012米,管廊敷设长度1.15千米,红线宽度20米;
5、B820#支路道路设计长度689.692米,管廊敷设长度0.55千米,红线宽度35米;
6、B831#支路道路设计长度127.11米,管廊敷设长度0.13千米,红线宽度20米;
7、B825#支路道路设计长度615.759米,管廊敷设长度0.62千米,红线宽度40米;
8、B826#支路道路设计长度547.166米,管廊敷设长度0.5千米,红线宽度24米;
9、B828#支路道路设计长度525.395米,管廊敷设长度0.48千米,红线宽度22米;
三、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四、项目批复:
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兰经开经发【2015】14号文件”批准建设。
五、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本项目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
第二标段:本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
第三标段:本项目的社会稳定性报告编制。
六、招标范围:
本工程建设项目的地质灾害评估、水土保持评估、社会稳定性评估的专项报告编制及报批、最终获得相关批复。
七、各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等相关专业之一的高级技术职称,投标人近三年(2012年12月30日至今)具有同类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二标段: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中国水土保持学会核发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乙级及以上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需具备高级技术职称,投标人近三年(2012年12月30日至今)具有同类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三标段: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的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格证书,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高级技术职称,投标人近三年(2012年12月30日至今)具有同类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注:1、以上各标段的投标人若为省外企业,中标后需办理进甘备案手续;
2、本次招标以上各标段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以上各标段参与投标的单位和单位法定代表人,均应提供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
4、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购买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八、报名时携带材料:
1、单位介绍信、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2、各标段所要求的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
3、投标人近三年(2012年12月30日至今)的同类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4、投标单位及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经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以上所有投标报名资料在报名时现场核查原件,同时提交二套复印件,每页加盖投标人的印章并装订成册。
九、投标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1、时间:2016年3 月5日, 9:0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除外)
2、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五泉街道力行新村5号1单元19层1908室)。 。
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现金发售,售后不退。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3月24日09时00分前(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五泉街道力行新村5号1单元19层1908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一、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16年3月24日09时00分前(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五泉街道力行新村5号1单元19层1908室)。
3、届时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十二、本项目发布媒体:
甘肃经济信息网(/html/zbgg/zbgg/)。:
注: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方式一直有效畅通,以保证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三、联系方式
1、 招标人:兰州国际港务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西固区新城镇96号
联系人:岳宝卫
联系电话:0931-7358303
2、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五泉街道力行新村5号1单元19层1908室
联系人:张婷婷
电 话:18993776012
2016年 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