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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控制中心施工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GJ160310817
1.招标条件
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已由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甘发改交运〔2013〕1354号),项目业主为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34:66,招标人为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控制中心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控制中心施工项目
2.2项目编号:兰轨交招施〔2016〕2号
2.3建设地点:甘肃省兰州市
2.4工程概况: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东西横贯中心城区,连接城市副中心和城市核心区,串联了西固、安宁、七里河、城关四个主要片区。1号线一期工程陈官营至东岗车辆段,线路全长25.006km。皆为地下线,共设车站20座,平均间距1344m,设车辆段,停车场各一座,控制中心主要电路两座。
控制中心主要功能包含5条线规模的轨道交通控制中心设备及管理用房,应急指挥、会议、各系统及调度办公等,该楼位于东岗车辆基地内。面积24878.8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2221.5平方米,地上建筑22657.3平方米。层高部分-1F层5.1米,1层为5.7米,2层~9层为4.5米,10层为10.5米。建筑基底面积2221.5平方米。
建筑层数:地下一层,地上10层,建筑高度52.2米。
结构形式:控制中心为现浇框架--剪力墙结构,楼盖为钢桁架混凝土混合屋面,基础为桩基基础,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丙级。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本项目投资概算15000万元。
2.5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 265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6 年 4 月1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 12 月 31日
2.6招标范围:
控制中心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土建、装饰装修及除弱电系统(通信、信号、综合监控、FAS、BAS、ACS)以外的安装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须具有近五年(2011年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的业绩(已完工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为准,在建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为准)且无质量和安全事故;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需持有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近五年(2011年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的业绩(已完工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为准,在建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为准)且无质量和安全事故。项目经理IC卡刷卡一次通过。
3.5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施工员、造价员、质检员、机械员、材料员、安全员有专业岗位证书(专职安全员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6按照兰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和市政建设项目施工和监理管理人员到岗管理的通知》(建管〔2014〕440号及甘建建〔2016〕46号)的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3人(在本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中明确填写安全负责人信息)。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社会保险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3.7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度(2012年度-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14年度未出现亏损。成立不足3年的申请人,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8信誉要求:申请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当日或之后)。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出申请。
3.11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3.12类似项目是指:单体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含)以上的房屋建筑。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执行甘建建〔2015〕436号文规定。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6年 3月 10 日20时至2016年 3 月 16日20时,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_)上自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5.2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后,本省建筑企业各申请人请于2016 年3月21日12时之前将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建造师IC卡送至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兰州市中山路1号佳润酒店17楼1703室),省外施工企业按甘建建〔2016〕20号文规定,于 2016 年 3 月22 日到兰州市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进行确认,IC卡刷卡未通过或确认未通过者,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执行,刷卡、信息确认结果递交评标委员会。投标单位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后提交投标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表,已办理项目经理IC卡的须提交项目经理IC卡。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3 月24日 9时 30分,地点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五楼第 九 开标厅(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_)、中国轨道交通网(www.rail-transit.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甘肃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兰州市轨道交通网(sgdb.lanzhou.gov.cn)和《中国建设报》上发布。
8.补充说明
8.1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标书、投标及报名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8.2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各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参加同一个工程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时,只提供一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即可。
8.3参加全省重大项目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要签订《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在开标时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站下载。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和政路131号 邮 编:730000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0931-4631105 传 真:0931-4631178 电子邮件:yxg-333@qq.com 网 址:http://sgdb.lanzhou.gov.cn |
招标代理机构: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 邮 编:100055 联 系 人:牛先生 张先生 电 话:010-63348419、0931-6110510 传 真:0931-8459190 电子邮件:zyzblzb@163.com 网 址:http://www.cniitc.com.cn |
2016 年 3 月 9 日
审核备案单位:兰州市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