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6-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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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合格试验室名录
资格审查公告
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已由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甘发改交运[2015]648号),项目业主为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27.48:72.52,资格审查人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委托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现对该项目的合格试验室名录进行资格审查,特邀请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资格审查人: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2、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3、项目名称: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合格试验室名录
4、项目编号:兰轨交招咨2【2016】6
5、建设地点:兰州市
6、项目概况:
兰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为东方红广场至雁北路段,其中东方红广场、五里铺站已与1号线同步设计、同步施工。2号线一期工程,起于东方红广场站西侧明挖区间西端盾构井,止于雁北路,里程范围为YCK28+204.679~ZCK37+269.232,全长 9.06km,全部为地下线,设地下站9座车站,设一座停车场(排洪南路停车场)。
7、资格审查范围: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合格试验室名录选定。
8、资格审查说明:
本次征集的范围为有能力为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提供质量检测工作的试验室,申请人可以就本次招标范围提出申请。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有限数量制,只有入围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合格试验室名录的申请人,才有资格参与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质量检测工作。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人民币200万元(含)以上;
2.2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检测、市政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
2.3申请人具有有效的IS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4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且计量参数满足招标范围质量检测的要求;
2.5申请人近五年(近五年指2011年3至今)承担过城市轨道、高速铁路、公路工程项目的建筑工程材料检测、结构检测、地基基础检测、隧道检测工作的业绩资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2.6申请人需提供近三年(近三年指2012年-2014年)合法的财务报告及近3个月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14年合法的财务报告;
2.7目前未处于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状态;
2.8有符合开展检测工作的场地,并且有健全的技术管理体系。
2.9省外企业入围资格审查合格名录后需办理进甘备案手续;
2.10、申请人须提供检察部门出具的近五年内有无犯罪行贿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
2.11本项目不接受申请人以联合体、代理商、经销商方式参与本次资格审查。
三、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3.1、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3、企业资质证书;
3.4、计量认证证书;
3.5、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6、申请人近五年(近五年指2011年3至今)承担过城市轨道、高速铁路、公路工程项目的建筑工程材料检测、结构检测、地基基础检测、隧道检测工作的业绩资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3.7. 申请人需提供近三年(近三年指2012年-2014年)合法的财务报告。
以上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公章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留存我公司,以备考察审核。原件须带至报名现场核查,资料不全我公司不予报名。
四、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审查家数为:7家。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
5.1、报名及资格审查文件获取时间:2016年3月11日至2016年3月17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5.2、报名地点:甘肃省兰州市酒泉路2号中邮大厦1808室;
5.3、资格审查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
5.4、资格审查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购买
5.5、招标代理公司账户:
户 名: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甘肃省兰州市铁路支行
帐 号:62001370001051507958
注: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汇款用途并同时将缴纳资格审查文件费用的银行电汇凭证发送到邮箱(1652952657@qq.com);
六、本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Index.html)、兰州市轨道交通网(http://www.lzgdjt.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须密封后递交,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2号中邮大厦2102会议室;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时,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到场,否则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资格审查单位名称: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 址: 兰州市和政路131号
联 系 人: 徐工
电 话: 0931-4631105
邮 编: 730000
传 真: 0931-4631178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执 行 机 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2号中邮大厦1808室
联 系 人:付艳莉 曹洁
联系电话: 0931-8184359 15693858433 13909311484
邮 编:730030
电子邮箱:1652952657@qq.com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