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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金塔县2016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资金(高效节水灌溉)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时间:2016-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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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金塔县2016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资金

(高效节水灌溉)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甘肃省金塔县2016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资金(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已由金塔县水务局、金塔县财政局以金水务字[2016]2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省级财政专项补助和地方投入资金,项目投资比例为中央财政62.86%,省财政31.43%,地方配套自筹5.71%,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金塔县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全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计划在三合乡、羊井子湾乡、中东镇、古城乡、大庄子乡、西坝乡、鼎新镇、航天镇22个高效节水示范点实施,集中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76万亩, 其中:地下水大田经济作物滴灌面积0.37万亩,地下水饲草滴灌面积0.24万亩,地下水林果滴灌面积0.19万亩,地下水低压管灌面积0.96万亩。

计划总工期26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6413,计划竣工日期201612月31日。 

2.2 本次项目招标共分三个标段,其中两个施工标段,一个监理标段,具体如下:

施工第一标:金塔县石河沿子家庭农场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永盛农场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张学云农场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鼎新镇高明远农场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航天镇西和村园丰种植专业合作社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先科光耀家庭农场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鼎新镇谷生金农场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赵正华农场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赵海春家庭农场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付设文家庭农场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要建仁农场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王义金农场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面积共5874

其中: 金塔县石河沿子家庭农场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大田滴灌450亩、永盛农场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大田滴350亩、张学云农场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大田滴灌350亩、鼎新镇高明远农场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大田滴管灌623亩、航天镇西和村园丰种植专业合作社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大田滴灌950亩、先科光耀家庭农场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大田滴灌470亩、鼎新镇谷生金农场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林果滴灌300亩、赵正华农场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饲草滴灌560亩、赵海春家庭农场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饲草滴灌350亩、付设文家庭农场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饲草滴灌671亩、要建仁农场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饲草滴灌500亩、王义金农场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面积饲草滴灌300亩新建首部系统20套,修建20㎡管理房20,修建检查井61座安装PVC管58077m; PE管材65738m,滴灌带1277.68万m

施工第二标:兴银农牧合作社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金色田园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金塔镇正果农场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金塔镇胜利村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上杰林场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三合乡红星村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中东团结村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中东镇中五村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西坝乡晨光村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一、西坝乡晨光村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二面积共11681亩。

其中:兴银农牧合作社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大田滴500亩、金色田园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林果滴500亩、金塔镇正果农场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林果滴1069亩、金塔镇胜利村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低压管灌1500亩、上杰林场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低压管灌260亩、三合乡红星村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低压管灌1802亩、中东团结村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低压管灌1620亩、中东镇中五村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低压管灌1500亩、西坝乡晨光村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一低压管灌1730亩、西坝乡晨光村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二低压管灌1200亩。新建首部系统7套,修建20㎡管理房39,修建检查井130座安装PVC管90268m; PE管材22844m, 滴灌管195.65万m

第三标监理标段:对整体项目施工及保修期全过程进行监理,保证工程质量、工期、资金等指标达到设计和有关规定要求。

3. 质量要求:合格及合格以上标准。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年财务状况良好;近企业信誉良好。

4.1.1第一、二标段接受节水灌溉材料、设备生产商和水利建筑施工企业联合体的投标。高效节水灌溉材料、设备生产商须具备灌溉企业乙壹级(含乙级)以上等级证书,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0万元,须持有招标材料专业生产许可证书,取得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国家节水产品认证证书、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具有满足本标段工程需要的生产能力和长期从事节水工程工作的经验,且能满足设计施工要求。土建施工企业具备主营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有项及以上(含项)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含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有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且有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4.1.2建设工程监理投标人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近年有项(或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历及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派驻工地的监理人员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中级或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监理人员不少于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人,监理工程师不少于人。

4.2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4.3 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或市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4.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5投标保证金

本次工程施工标段投标保证金为拾万元整(¥100000元),监理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万元整(¥30000元)。

附:投标保证金收入帐户

开户银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

账号:101812000448585 

地址: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51号)一楼银行收费平台

4.6投标保证金递交须知

(1)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它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它机构名义递交。

(3)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8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开标现场无法核对,可能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也将导致开标现场无法核对,可能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

4.7为规范本项目管理,在签订合同时,中标单位需将在投标文件中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资质证件(原件)交招标人处保管,直至本工程完工后退还,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中标。

    5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各投标人于2016年3月16日00:00时至2016年3月20日23:59时,登陆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114.215.188.207/自行下载 ,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专区“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人使用说明”。

5.2投标人还须同时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报名,报名成功后将报名成功的提示页面打印并加盖公章后和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甘肃省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备案登记证》于2016年3月21日12:00时之前扫描发送至1583454066@qq.com(不在水利厅网站报名的投标单位,将不被接受投标)。

5.3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下载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和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登记号”、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等信息系统会实时发送到投标人手机;投标人也可以使用数字证书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站在投标登记情况栏目查询。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 4 6日上午9:00时,递交地点为甘肃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6.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 2016321日9:00 时在金塔县水务局门前(踏勘现场集合地点)组织踏勘现场,同时在组织踏勘现场时就地答疑并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逾期不候。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公告期为2016年3月11日至2016年3月20日。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塔县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建设管理处

地址:金塔县金塔镇民主路17号(金塔县水务局)

邮编:735300

电话:0937—4421310

传真:0937—4427310

联系人:杨致锋  13150191157

招标代理:甘肃全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224号C塔2202室

联系人:张卫青      

电话:13909470958

电子邮件:1583454066@qq.com

                             

 201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