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6-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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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甘肃省边防总队机关食堂改造<?xml:namespace prefix = "o" />
项目招标代理招标公告
为加强我单位机关食堂改造项目管理,我单位拟委托一家具有相应资质招标代理单位作为武警甘肃省边防总队机关食堂改造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一、项目介绍
1.项目名称:武警甘肃省边防总队机关食堂改造项目招标代理
2.项目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嘉峪关东路577号(武警甘肃省边防总队营区内)
3.总投资估算:90万元
4.项目概况:总改造面积约500平方米
二、招标代理范围
完成改造项目施工的招标文件编制和招标公告发布,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提供招标前期咨询、配合手续办理、协助
合同签订等工程招投标全部事宜。
三、报名条件
1.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并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工程招标代理乙级以上(含乙级)有效资质的工程招标代理单位。
2.必须为本省内注册经营的单位。
3.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近2年内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等有恶劣行为记录的招投标代理单位。
四、提交材料
1.企业工程招标代理资质证书
2.企业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则需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4.被委托人经人事或劳动部门鉴证的聘用合同及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的个人职工养老保险手续、社保证明,企业财务审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
5.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
注:以上材料复印后加盖公章装订一份,并随身携带原件核对,未提供原件的复印件无效。报名单位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以上材料缺一者建设单位均可认为其不符合报名资格而不予报名。
五、保证金
1.每个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壹仟元,以现金形式在领取招标文件时交付。
2.投标单位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
3.未中标的代理单位,投标保证金及时退还;中标代理单位的保证金在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时转为履约保证金。
六、资格审查
武警甘肃省边防总队基建办工作人员将按照此公告中提交资料要求和缴纳保证金情况逐一进行审核,之后将电话告知符
合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全部报名单位,并发放招标文件。
七、公告日期及报名时间
1.公告时间:2016年3月16日至3月21日。
2.报名时间:2016年3月16日至3月21日(上午08:40-11:50,下午13:40-16:50),超前或逾期递交材料一律不予接收。
3.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嘉峪关东路577号(武警甘肃省边防总队办公楼五楼营房军需卫生处办公室)
联 系 人: 黄主任 史助理
联系电话:0931—8387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