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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河县公安局桑科乡派出所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时间:2016-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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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河县公安局桑科乡派出所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我公司受夏河县公安局的委托,办理夏河县公安局桑科乡派出所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根据夏发改【2015】385号文件《关于夏河县公安局桑科乡派出所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的通知,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夏河县公安局桑科乡派出所建设项目

建设规模:新建三层单面呈“一”字型框架结构业务用房一栋,总建筑面积1070平方米

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

施工地点:夏河县桑科乡

工程范围:施工图中设计的所有内容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的施工企业资质,项目经理须持有建筑工程叁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重合同、守信誉、重质量、保安全、能够精诚合作,互惠互利的良好社会信誉。必须提供能够证明本单位在机械设备、技术人员、资金、服务及配合方面具备承揽该工程能力的切实可行的资料。

2、项目部班子组成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关键和前提,是招标人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的首要环节,因此,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三年以上同类工程施工经验和经过三年以上相应岗位的经历和资质证书。并提供项目经理在省内外建设的所有工程项目情况,以供参考。

3、报名时须携带和提交的文件: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b、资质证书副本;c、取费证副本;d、安全生产许可证;e、最新银行资信证明必须显示账户和余额(带开户银行许可证);f、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g、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管理员、安全员、招投标从业人员和机械管理员的证书,以本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为准;h、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同时提供最新检察院告知函一份。(须携带代理人岗位证明、公司工资表、代理人劳动合同一份,养老保险金核定单一份、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报名、以上报名资料须提供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注:资料须在报名现场核查原件。

    三、报名地点:夏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报名室

四、报名时间:2016年3月21日-3月25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五、投标保证金:(电汇、转账、担保函)

1、投标人应于开标前三天将投标保证金从单位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到夏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转账或电汇时必须明确注明该款项是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并将银行转账或电汇凭据及时送到夏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确认本款项是否到账(以保证金到专用账户时间为准),同时领取投标保证金确认单。投标保证金确认单与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交开标现场,由监标人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投标人必须从单位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缴纳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登记时的名称完全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个人账户或其他机构名称缴纳。

3、担保单位如需办理投标保证金担保事宜的,需经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意后方可办理。

投标保证金金额:贰万圆整 

开户单位:夏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夏河支行

行    号:3138 3805 0102

收款人账号:6632 0202 5599 9000 20             

六、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科:0941-7126988

咨询电话:0941-7126988

七、甘肃建南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张才裕:0941-8226166

 

 

 

 

 

甘肃建南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