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6-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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茹河县城区河道清障改道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茹河县城区河道清障改道工程已由镇水发【2016】52号文件批复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镇原县水利建设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茹河县城区河道清障改道工程
2.2建设地点:镇原县五号桥以下、工业园区以上段河道。
2.3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16年4月25日,竣工日期2016年5月25日,总工期30日历天。
2.4建设内容:
一是疏改河道。经实地测量,需要将城区段临靠护岸、长期冲刷岸坡基础、河床不稳定的11处2189米河道开挖疏导,填埋旧河道,开挖宽度5米,平均深度1.5米,总开挖河道淤泥土方16417.5m³。
二是填埋砂坑水坑,复平砂堆杂土。对河道内长期滥挖采砂形成的10处砂坑、水坑填埋,清运复平杂土砂堆18处25540m³。
三是清理杂草树木,清运垃圾。沿河长期生长形成的灌木、杂草,严重影响河道行洪,造成护岸护坡裂缝,两岸居民生活建筑垃圾堆积,河道环境造成污染,严重危害沿岸城区环境和群众生活,急需清理清除,共砍伐清除树木1410棵,清运垃圾813m³。
四是维修护岸护坡。由于河流冲淘和冻融破坏,护岸基础外露,边坡损毁2处299m,需要拆除重新浇筑,衬砌维修。
2.5招标范围:上述工程建设内容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近五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1.1施工投标单位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省级以上水利行业颁发的安全生 水利工程叁级(含叁级)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专业中级职称;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省级以上水利行业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3.2 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监督、举报。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派代表于2016年3月28日至2016年4月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在甘肃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市直机关南区22号133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施工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检察院出具的企业行贿受贿查询告知函、建造师资格证及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省级以上水利行业颁发的五大员资格证(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并年检合格、企业基本存款开户许可证。以上资料均应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发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19日下午15:00时,地点为镇原县水务局会议室(地址:镇原县林水大厦10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由招标人自行组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公开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原县水利建设管理站
地 址:镇原县林水大厦10楼
联系人:孙小亮
电 话:18919266613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庆阳市西峰区市直机关南区22号133室
联 系 人:景文静
电 话: 0934-4164191
传 真:0934-4164191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