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6-04-01
- 点击:913
- 来源:
兰州总医院小西湖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兰州总医院小西湖整治工程已由兰州总医院经报请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同意建设,招标人为兰州总医院,建设资金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择优选定兰州总医院小西湖河堤整治加固工程施工中标单位。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兰州总医院小西湖整治;
2、建设地点:兰州市七里河区滨河南路333号;
3、项目施工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项目;
4、计划施工工期:2016年04月20日至2016年05月20日,总工期 30日历天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的资质,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房建叁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具有“重合同、守信誉、重质量、保安全”的良好社会信誉。
2、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三年以上同类工程施工经验和经过三年以上相应岗位的经历和资质证书。
3、报名时须携带和提交的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取费证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
(6)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机械员和预算员的证书,以本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为准;
(7)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同时提供检察院告知函一份;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已备核查)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4月01日-04月0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参加报名;
2、报名地点:兰州总医院科技办公楼7楼营房科(1)报名(节假日除外)。
五、投标保证金
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在招标公示期结束后5日内无息退还。
2、报名时需缴纳报名费用壹万元。未缴纳该费用的报名单位将被拒绝报名,待此项招标工作完成后5日内无息退还
六、其他事项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联系。
联系人:李国印 联系电话:0931-8994141
兰州总医院
二〇一六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