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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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1603105-J01- XTWYK02
本招标项目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尾液库环境隐患整治工程项目已由白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改政务(备)【 2016】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政府专项补助资金及自筹,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甘肃省招标中心受项目业主的委托, 就本项目的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尾液库环境隐患整治工程项目
1.2、项目业主: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3、建设地点: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区以北约2公里
1.4、资金来源:申请政府专项补助资金及自筹
2、招标内容与标段划分:
2.1、本项目的招标内容为:改造加固尾矿库现有主坝体和现有防排洪系统,本次监理招标设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2、服务工期:2016年05月03日~2016年08月31日,总工期120日历天。
2.3、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矿山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自2013年1月1日起)具有同类工程的监理业绩;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于2016年04月01日至2016年04月05日(节假日正常售标)止,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前往甘肃省招标中心购买招标文件,若需邮购,须加付EMS费100元人民币,但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等不负责任;招标文件售价每套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2、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和职称证、同类工程的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五年内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等相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两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媒体上同时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甘肃省招标中心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路118号陇星大厦附楼13楼1307室
邮政编码:730010
联 系 人:刘莉15117202841
联系电话:0931-2909780
传 真:0931-2909781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金雁支行
帐 号:104 006 805 626
甘肃省招标中心
2016年0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