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6-04-15
- 点击:843
- 来源:
兰州市轨道交通小西湖商业开发项目基坑支护施工<?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GJ160414264 项目编号: TC1593J27
1.招标条件
兰州市轨道交通小西湖商业开发项目经七里河区发展和改革局(七发改〔2014〕20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30%,银行贷款70%。兰州市轨道交通小西湖商业开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和甘肃中厦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该项目暂估价内容(基坑支护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 标 人: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2.2、项目名称:兰州市轨道交通小西湖商业开发项目基坑支护施工。
2.3、项目地点:兰州市七里河区。
2.4、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基坑支护工程内容。
2.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2.6、本项目投资额约为250万元。
2.7、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5月8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7月6日
计划总工期:60日历天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2年-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社会信誉,并具有近三年(指2013年1月至今)同类工程(房建项目基坑支护工程)施工(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原件为准),省外企业已在甘肃省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信息登记。
3.2、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有近三年(指2013年1月至今)同类工程(房建项目基坑支护工程)施工(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原件为准)。
3.3、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投标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 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5、项目管理机构其他成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机械员、材料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均为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根据工程投资规模及甘建建[2016]46号文规定拟派现场的的专职安全员数量不少于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进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须与投标文件填报人员一致,否则视为违约处理);
3.6、投标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3.7、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8、投标人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可以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标书、投标及报名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间:2016年4月15日18:00时——2016年4月20日18:00时。
4.3、报名结束后,本省建筑业企业各投标人请于 2016 年4月21日 17:00 时之前将拟派本项目建造师 IC 卡送至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万达广场写字楼3612室),省外建筑业企业各投标人按甘建建(2016)20 号文规定,于 2016 年4月21日 17:00 时之前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完成在监管信息系统上报投标工程项目信息和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并通过招投标管理部门信息确认。招标代理机构统一于 2016 年4月22日到兰州市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进行 IC 卡刷卡及“监管系统”核查。 IC 卡刷卡、《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核查结果递交评标委员会。
4.4、投标人按甘建建【2015】436 号文件规定,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4.5、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标书、投标及报名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6、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各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参加同一个工程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时,只提供一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即可。
4.7、参加全省重大项目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要签订《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在开标时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站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须密封后递交,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5日11时00分,地点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五楼第十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到场。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甘肃中厦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和政路131号 兰州市榆中县和平工贸一条街25号
联系人:翁晓丽 王永槐
电 话:0931-4636260 0931-5258716 13893343445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万达广场写字楼3612室
联系人:贾天宇 张桃伟
电 话:0931-8175187 8175191 13893116292 18152068018
传 真:0931-8175200
电子信箱:zhongzhaolanzhou4@126.com
审核备案单位:兰州市城乡建设局(委托兰州市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中林路1号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