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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阳光花苑住宅小区24#住宅楼建设项目已由白银市平川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投资[2016]1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甘肃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并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靖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阳光花苑住宅小区24#住宅楼建设项目
3、建设地点:平川区电力路阳光花苑小区
4、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14851.589㎡(其中地上13201.469㎡,地下1650.12㎡),建筑主体高度49.80米;配套工程设施:地面停车场、绿化用地、室外篮球场及排球场等,总投资约3000万元。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招标内容:施工图范围以内全部工程
7、计划工期:施工总工期456日历天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一标段为:阳光花苑住宅小区24#住宅楼建设项目施工;二个标段为:阳光花苑住宅小区24#住宅楼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二、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一)施工: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有同类工程业绩,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质量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注册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二)监理: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近三年(2013年4月-2016年4月)有同类工程业绩,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项目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注册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五)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六)凡是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可到所在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
三、报名时携带的证件及资料
1、施工: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项目管理机构配置情况表(附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身份证;技术质量负责人职称证书;及项目管理机构其他管理人员的岗位证书),近三年投标人承担过的同类工程业绩(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以及近三年财务报表。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2、监理: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拟派驻本项目的监理人员证书、企业近三年来所监理同类项目的证明材料(项目监理合同和中标通知书)。
3、项目机构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
以上所有报名资料须核查原件,留存每页加盖投标人印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
四、其他:
1、2016年4月27日~4月29日(每日8:30~12:00,14:30~18:00)在白银市北京路270号六楼报名。
2、现场踏察
投标人自行组织现场踏勘、考察
3、投标保证金
3.1、 投标保证金一标段为人民币拾万元整,二标段为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人应于开标前交至招标代理账户。
3.2、保证金缴纳方式:现金、支票、汇票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形式。
4、开标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单位:靖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 白银市平川区
联 系 人:刘文胜
联 系 人:18089436399
6、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白银市白银区北京路270号
联 系 人:高佑香
联系电话:18089420889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