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6-05-03
- 点击:940
- 来源:
靖远县大芦乡黑城子古城遗址防洪工程<?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靖远县大芦乡黑城子古城遗址防洪工程已由甘肃省文物局(甘文局文发[2012]1号)和甘肃省文物局办公室函件(甘文局函[2015]5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靖远县文化体育和广播影视局,所需建设资金为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甘肃国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一)立项批复:甘文局文发[2012]1号
(二)项目名称:靖远县大芦乡黑城子古城遗址防洪工程
(三)招标内容:新建堤岸防护工程210米。
(四)建设地点:靖远县大芦乡黑城子村
(五)资金来源: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
(六)工 期:45日历天
(七)质量标准:合格
(八)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三级(含三级)以上建造师资质,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所有参加投标的单位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且年检合格。
4、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可到所在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四、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水利厅登记备案证及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相关证件、类似工程施工业绩(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五年内有无行贿档案记录查询告知函回执单;
以上资料需提供一套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同时提供原件核查;
五、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六、投标单位报名:请有兴趣的投标单位于2016年5月3日至2016年5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在甘肃国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靖远县新城社区1#楼2单元101室)报名。
七、招标文件获取:请报名成功的投标单位于2016年5月3日至5月5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在甘肃国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靖远县新城社区1#楼2单元101室)获取招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提交:请投标单位于2016年5月23日上午9:00前(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靖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招标公告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靖远县文化体育和广播影视局
地 址:靖远县政府2号统办楼
联 系 人:贾汝骋
联系电话:18919430358
招标代理:甘肃国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白银西区城新路136号五楼
联 系 人:贾存海
联系电话:15379991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