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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综合规划肃北县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与保护工程沟道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 时间:2016-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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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综合规划肃北县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与保护工程沟道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敦煌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综合规划肃北县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与保护工程沟道治理项目已由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发改农经[2016]9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补助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肃北县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与保护工程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敦煌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综合规划肃北县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与保护工程计划实施的主要建设内容有:人工种草 0.23 平方公里,封育保护 90.02 平方公里,沟道治理 0.07 平方公里。

    本次招标为沟道治理项目。

    2.2 计划工期:

    本工程计划于 2016 年 6 月 5 日开工,2016 年 10 月 5 日竣工,计划总工期123 日历天。

    2.3 标段划分:

    本次工程共划分为 4 个施工标段和 1 个监理标段,具体如下:

    施工第一标段:康沟新建护脚 3.36km,其中左岸 1.69km,右岸 1.67km;

    施工第二标段:康沟新建护脚 3.72km,其中左岸 1.89km,右岸 1.83km;

    施工第三标段:修仁克特力沟新建护脚 3.34km,其中左岸 1.71km,右岸 1.63km;

    施工第四标段:修仁克特力沟新建护脚 3.34km,其中左岸 1.71km,右岸 1.63km;

    监 理 标 段:敦煌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综合规划肃北县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与保护工程沟道治理项目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理,保证工程质量、工期、资金等指标达到有关规定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 3 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 年企业信誉良好。

    3.2 施工标段:投标人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有两项以上(含两项)类似水利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需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班子人员在该企业社保缴存凭证,施工标段项目经理需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有三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需具有五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取得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他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以上条件已开标时提供的正本为准。

    3.3 监理标段:投标人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近 5 年有 3 项(或 3 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历及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拟派驻现场的所有监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不接受在敦煌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综合规划肃北县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与保护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转包及不能按期完成施工合同的施工企业参加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5 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厅新颁发的《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3.6 投标人还须同时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 http://www.gsslyyxt.net:8888/gsztb/)网站报名,报名成功后将报名成功的提示页面加盖公章于 2016 年 5 月 14 日 17:00 之前扫描发送至1037393973@qq.com 邮箱(不在水利厅网站报名的投标单位,将不被接受投标)。

    3.7 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 (甘检会[2014]8 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资格预审和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可以到企业所在地或者工程所在地(市、州或县、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

    3.8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各投标人于 2016 年 5 月 11 日 08:30 至 2016 年5 月 15 日 17:30,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114.215.188.207
在线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专区“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4.2 同一投标人可对本项目任意两个标段提出报名申请,且只能中一个标段。

    4.3 各投标申请人在网上规定的期限内下载标书,并且报名后各投标单位承接本项目项目经理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职称证在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工程量清单及购买图纸,领取清单及购买图纸截止时间为 2016 年5 月 14 日 17 时 30 分,过期不候。

    4.4 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投标登记,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下载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和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登记号”系统会实时发送到供应商手机,投标人也可以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登记情况”栏目查询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项目招标公告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公告期:2016 年 5 月 6 日—2016 年 5 月 10 日。

    6、投标保证金

    本次工程施工每标段投标保证金为肆万圆整(40000 元),监理标段为贰万圆整(20000 元)。

    收款单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肃州支行

    帐号:6200 1640 1050 5150 7852

    地址: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 51 号)一楼银行收费平台,缴纳截止时间:2016 年 5 月 25 日 17:00 前。

    投标保证金递交须知:

    (一)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电汇、转账,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三)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 8 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开标现场无法核对,可能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也将导致开标现场无法核对,可能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31 日上午 9:00 时,地点为: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泉市新城区世纪大道 51 号)二楼开标厅。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 2016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00 在肃北县水务局(踏勘现场集合地点)组织踏勘现场, 2016 年 5 月 17 日下午 15:00 在肃北县水务局一楼会议室(投
标预备会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逾期不候。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肃北县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与保护工程项目部

    地 址:肃北县水务局

    联 系 人:刘彦振

    电 话:18793780881

    招标代理机构: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酒泉市新城区世纪大道 58 号创业大厦 4 楼 419 室

    联 系 人:赵月

    电 话:18793700390

    邮 箱:1037393973@qq.com

    2016 年 5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