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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梁至太白高速公路初步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时间:2016-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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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梁至太白高速公路初步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交易编号:GJ160508599

招标编号:HJGS2016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梁至太白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梁至太白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甘发改交运〔201640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庆阳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庆阳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庆阳市规划地方高速公路,路线总体呈西北~东南走向,路线起于南梁九只窑口,起点位置受S15打庆高速公路南梁高速连接线线位控制,终点接现状G22青兰高速雷西段,沿线经过林镇乡、东华池村、葫芦河村、莲花寺村等。

本项目主线总长37.257km,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m,共设置主线桥9108.8m/36座,隧道10245m/8座,互通2处,停车区1处(店子沟停车区);桥梁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路基、桥涵设计洪水频率为1/100。本项目处于黄土高原区,地貌单元复杂,地形起伏变化大,项目区域为低山丘陵区,地面十分破碎、残塬面积很小、梁峁沟壑密布,地形、地质较为复杂。

本项目是庆阳市“6873”交通突破大会战中唯一的一条地方高速公路项目,建成后将形成红色南梁与延安革命圣地以及黄陵等周边地区著名旅游景区便捷快速的通道,南梁至太白高速公路的建设是新形势下全国广大游客与老区人民的共同心声和强烈愿望;是弘扬南梁革命精神,利用好红色资源、发扬好红色传统、传承好红色基因、加快红色旅游事业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推动庆阳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在新常态下转型升级的战略选择。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全线及连接线范围内的初步勘察设计(地质勘察达到勘察总量的90%,初步设计严格执行《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设计深度达到设计总深度的60%。)及提供相应阶段图纸及其他资料、概算编制后续设计配合服务等工作内容。共分为1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标段

标段起讫点桩号

长度     (公里)

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NTKS-1

LK0+000LK37+257

(南梁至太白)

37.257

    1、本标段主体工程的勘察工作(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叉、绿化及房建工程等)初步设计阶段完成勘察总量的90%
    2、本标段主体工程的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深度达到设计总深度的60%
    3、本标段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工程、机电工程(含监控、通信、收费、超载治理、通风、照明等)和场外供电(含隧道进出口、收费站、管理站等处的高低压电)的初步设计工作,初步设计深度达到设计总深度的60%
    4、本标段房建工程(含全线服务区、养护工区、收费站房、收费大棚、隧道管理站、隧道消防泵房及消防水池土建工程、变电所工程、收费广场和场区供电、照明、供水设计工程)初步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深度达到设计总深度的60%
    5、编制概算文件;
    6、后续服务:提供后续设计配合服务、业主所需要的图纸及其他资料。 

2.3勘察设计周期:

1)勘察设计周期:各标段自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应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

2)设计配合服务:自本项目初步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至本项目竣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满足下表资质及业绩要求,并在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标段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NTKS-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5年(20114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初步设计批复施工图设计审批时间为准,下同)成功完成过以下工程内容:

1、独立累计完成过不少于100公里高速公路土建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含机电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

2、独立累计完成过不少于2座高速公路特大桥梁2座高速公路长隧道的勘察设计工作。

3、独立累计完成过不少于10000平方米高速公路的房建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

注:同一项目中如投标人独立同时完成土建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含机电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桥梁、隧道、房建工程等的勘察设计工作,可同时累计。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3.5 凡在交通运输部或甘肃省公路建设市场最新信用评价中,被评为C级或D级或曾被评为CD级但处罚期限未过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3.6 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 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各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参加同一个工程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时,只提供一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即可。

3.7 参加全省重大项目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要签订《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在开标时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站下载。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用网上报名。请投标人于20165101800分至2016 5 1518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_)在线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网上系统报名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发布的截止时间,(发布时间为n×24小时,n5 为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发布招标文件的天数)。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将疑问函件的电子文件(word版和带公章的扫描版)发送至电子邮箱huajiezhaobiaosibu@126.com,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66 1 930,投标人应于当日830分至930分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和投标文件递交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6楼第3开标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本次招标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I

5.5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伍万元( ¥50000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甘肃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7.信息注册 

    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或查阅标书、投标报名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若有问题,请电话咨询:0931-2909177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庆阳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南大街416

联 系 人:白杰  

电    话:0934-8621793 13909342971

传    真:0934-8621793

邮    箱:8046211@qq.com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1007

联 系 人:兰立松    

电    话:17090134071

传    真:010-84896937

邮    箱:huajiezhaobiaosibu@126.com

 

备案单位: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酒泉路 213 号交通综合大厦

电话:(09318480792

邮政编码:73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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