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6-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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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机场消防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天水机场消防车采购项目采购已由民航西北局发【2015】319号文批准采购,建设单位为西部机场集团天水机场有限公司,采购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西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集采管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天水机场消防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2招标编号:XBMH2016-111
2.3招标范围:8吨泡沫消防车1辆、12吨泡沫消防车1辆
2.4交货地点:天水机场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如为代理商须具有拟供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同品牌同型号的货物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
3.2 拟供货物制造商须具有IS09001:2008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拟供货物须具有(或相同单元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证书及对应的检验报告,并承诺交货时提供所供车辆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证书,拟供国产车辆所选车型还须是国家工信部汽车产品公告目录中车辆。
3.4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2013年1月1日之后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无不良记录,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5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请投标人于2016年5月13日至2016年5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报名资料在西安市唐延路3号唐延国际中心A-B座8楼陕西西北民航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投标报名。
4.2报名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如有)、拟供货物制造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拟供国产车辆所选车型国家工信部汽车产品公告目录、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等资料(注:代理商报名时拟供货物制造商和拟供货物证明文件可以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其他资格文件均需提供原件),查验原件、留存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5月13日至2016年5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在西安市唐延路3号唐延国际中心A-B座8楼陕西西北民航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8日09时00分,地点为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塔南路300-9号A座西安建设大厦西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公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西北民航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唐延路3号唐延国际中心A-B座8楼
联 系 人:李希琛
电 话:029-88347940-8060
传 真:029-88347945-8050
开 户 银 行:建行西安高新科技支行
账 号:61001925700052502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