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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龙山镇西沟村土地整理开发项目<?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TD2016-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川县龙山镇西沟村土地整理开发项目,已由天水市国土资源局以天国土资耕【2016】17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于省级切块资金。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省招标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张家川县龙山镇西沟村土地整理开发项目。
2.2建设地点:天水市张家川县。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工程划分为2个施工标段和1个监理标段具体建设内容为如下:
第一标段:1.土地平整工程:田面平整278235.87m3(其中推距0~10m为237620.89 m3,推距10~20m为13258.48 m3,填沟土方量27356.5 m3),田坎夯筑41870.26m3,田埂修筑8164.72 m3,土地深翻98.99hm2,土地旋耕98.99hm2;2.田间道路工程:改建砂砾石田间道2条共长3430m,新建生产路长为921m,改建生产路总长为2399m,布设现浇混凝土排水边沟3076m,出水口1座,布设大小农涵29座,护路林栽植旱柳1144株。
第二标段:1.土地平整工程:田面平整129240.89m3(其中推距0~10m为122410.76 m3,推距10~20m为6830.13 m3),田坎夯筑26632.16m3,田埂修筑4654.30 m3,土地深翻56.43hm2,土地旋耕56.43hm2;2.田间道路工程:改建砂砾石田间道2条共长3683m,新建生产路长为839m,改建生产路长为543m,布设现浇混凝土排水边沟3214m,出水口3座,布设大小农涵28座,护路林栽植旱柳1227株。
第三标段:张家川县龙山镇西沟村土地整理开发项目施工监理。
2.4计划工期:计划于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10月30日,工期122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2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三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必须提供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企业所在地县级(或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3.4 按照《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必须在省国土资源厅登记备案。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网上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地点、 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6年5月19日至2016年5月23日17时,请登录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120.55.193.6:7031/)在线报名,报名时需上传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项目经理资格证、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资质证件、证明文件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于2016年5月24日9时至 2016年5月28日17时请登录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120.55.193.6:7031/)免费在线下载。
注:凡是拟参加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方可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具体办理要求及所需材料,详见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心公告”栏)。投标人在线报名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 8 位数“登记号”,投标人凭“登记号”缴纳投标保证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6月14日9时30分
地点: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开标厅(秦州区成纪大道新华路2号楼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次招标全过程实行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制度。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第一标段:贰万陆仟元整(26000元)
第二标段:贰万元整(20000元)
第三标段:壹仟元整(1000元)
户 名: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6624 0102 1550 8000 20
开户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分行营业部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48 小时之前。
(一)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三)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 8 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的,以致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段(包)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现场拒收;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现场拒收。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马颖军
电 话:18993802355
招标代理:甘肃省招标中心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
邮政编码:730010
联 系 人:李淑婷 赵志华 邓榕
电 话:0931-2909772 15101220622 15101978100
电子邮箱:gsszbzx@163.com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