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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组织对扎尔墩滩水库库区进行清理的公告
临国土告〔2016〕2号
按照临泽县水务局编制的十三五水利工程规划,扎尔墩滩水库列入规划期前期新建项目,为顺利推进项目建设同时避免因项目建设造成库区范围内砂石资源国有权益流失,按照县水务部门设计方案,经县政府批准,拟通过公开方式,对项目区内砂石料进行有偿采挖清理。
一、拟清理库区砂石料基本情况
按照水务部门规划,将库区分南北两个区域,南部库区为1号库区;北部库区为2号库区,1号、2号两库区内砂石资源同时采挖清理。
1号库区规划面积约180亩,拟清理采挖砂石料37.70万m3。有偿清理起始价76万元,应缴存恢复治理保证金100万元(期间按照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清理期限2年。
2号库区规划面积约310亩,拟清理采挖砂石资料58.7万m3。有偿清理起始价118万元,应缴存恢复治理保证金160万元(期间按照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清理期限2年。
二、处置方式、竞买保证金、竞价幅度
本次库区砂石料采挖清理报名人数在3人以下的采用挂牌方式确定竞得人;3人以上(含3人)采取拍卖方式确定竞得人。竞买保证金按照起始价格的100%确定,同时按要求预缴存相应的恢复治理保证金。缴存的恢复治理保证金应确保库区砂石料采挖清理完毕后,竞得人能按水务部门设计要求对库区进行恢复整理,并按时将采挖、筛选设备撤离现场后,依据水务部门的验收意见,由国土部门办理恢复治理保证金保证金退付手续。
二、公告时间
自2016年5月18日9:00时至2016年6月6日18:00时
三、挂牌时间及地点
1、挂牌起始时间:2016年6月7日9:00时
2、挂牌截止时间:2016年6月16日17:00时
3、挂牌地点:临泽县国土资源局四楼会议室
四、竞买人资格
具备砂石料采挖、库区整理所需资金、技术和设备的法人或自然人均可参加报名。
五、竞买人申请和资格审查
1、申请人可于2016年5月18日至2016年6月6日到临泽县国土资源局(405室)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文件包括:
(1)申请书;
(2)法人或自然人有效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6)预缴存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凭证。
交纳竞买保证金及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6日17:00时前。
2、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县国土局将在2016年6月6日18:00时前发给《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6月6日17:00时
2、报名地点:临泽县国土资源局405室
在报名时间截止时,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买人达到三家以上(含三家)的,采用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人不足三家的,采取挂牌方式出让。
自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可到临泽县国土资源局了解咨询详细内容和具体要求,并可进行现场踏勘。
七、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挂牌期限截止时,只有一个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起始价的,该竞买人为竞得人;有两个或两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且不低于起始价者为竟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起始价者除外。
在挂牌期限截止前30分钟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以当时最高挂牌价为起始价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且不低于起始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八、竞买保证金及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的处置方式
竞买人竞得后竞买保证金转作砂石料清理处置收入,预缴存的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转作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未竞得者5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及预缴存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号
联系地址:临泽县国土资源局405办公室
联系人: 宋先生
联系电话: 5953629
(1)竞买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临泽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户银行:临泽县农村合作银行
银行账号:300030102012000253
(2)预交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临泽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临泽县农村合作银行
银行账号:300030122000009075
临泽县国土资源局 临泽县水务局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