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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县2016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宫河镇雷村村<?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村容村貌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1、正宁县2016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宫河镇雷村村村容村貌整治项目,已由正农综改[2016]3号 批准建设。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内容:
在本村五、六组道路沿线铺设渗水砖4980平方米,水泥硬化500平方米,栽道沿石340米,安装太阳能路灯12盏。招标控制价1279000.00元(含筹资筹劳429000.00元)。
2.2资金来源:财政奖补资金、村民筹资及筹劳折资。
2.3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4建设地点:宫河镇雷村村
2.5计划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6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6年7月15日。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无。
3、投标人资质要求: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1施工: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市政公用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或公路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专业叁级以上(含叁级)或公路专业叁级以上(含叁级)建造师资格。
4、投标报名资料:
4.1施工:(1)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或市内企业投标备案表);(2)投标项目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3)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受贿查询回执。
4.2省外建筑业企业应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与招投标活动。
4.3报名时,须由法人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参加,以上证件、资料原件须带至现场核对,同时提交复印件三套。
5、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5月20日至2016年5月26日(8:30时至12
时,14:30时至17时)。
本项目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在上述时间办理业绩备案,逾期不予受理
6、报名地点:甘肃恒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雄越小区A1单元201室)。
7、每份招标文件工本费400元。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25000.00元(贰万伍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以下账户:
户 名:甘肃恒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庆阳分行开发区支行
账 号:2709130129000020157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截止2016年 6 月 6 日17:00时,未按时交纳及未从基本账户转出视为无效投标。
注:投标保证金提交均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投标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其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出,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一律无效。投标人完成银行转账,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前持转账凭证至甘肃恒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保证金到账核查。
招 标 人:正宁县宫河镇雷村村村民委员会
办公地址:正宁县宫河镇雷村村
联 系 人: 侯治民
联系电话:13993448366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恒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雄越小区A1单元201室
联 系 人:王宏康
联系电话:0934-6665222 18009342945
201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