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6-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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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市2016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监理招标公告<?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敦煌市2016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监理已由酒水发[2016]15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专项资金,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敦煌市党河灌区管理所,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全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敦煌市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对党河灌区水利设施工程存在的问题进行维修养护;
2.2 招标范围:
敦煌市2016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所有的监理。
修养护工程主要工程量为:土方开挖1231.80m3,土方夯填2699.70m3,铺筑垫层2079.67m3,砌块石45.00m³,预制砼407.20m³,拆除混凝土568.20m³,现浇砼377.46m3。
工期:2016年06月20日至2016年10月15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2施工监理投标单位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近5年有3项(或3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历及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拟派驻现场的所有监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3 其他相关要求
在敦煌未完工程拟投标的监理单位,所配备监理人员不得与上两年度监理人员重复(开标时业主提供相应的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名单)。
3.4 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3.5根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可以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申请文件即为无效。
3.6投标人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此招标中进行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登记后,派代表于2016年5月23日0时00分—2016年5月27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线获得招标文件。
4.2为规范本项目管理,按照有关规定中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需亲自到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监理标段中标人需提交投标文件中拟投入项目的总监、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交本项目法人处保管,直至本工程的主体完工后退换,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5、投标人信息注册、报名须知
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重新登录系统登记参与项目投标,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购买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和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登记号”系统会实时发送到投标人手机;投标人也可以使用数字证书登陆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投标登记情况”栏目查询。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15日 15 :30时,地点为: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敦煌市鸣山西路 309 号)三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定于2016年5月28日上午09:00时在敦煌市党河灌区管理所集合,由招标人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及《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公示期:2016年5月20日—2016年5月27日
9 、投标保证金:
收款单位: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敦煌支行营业室
帐号:27212101040020968
缴纳方式:电汇;
投标保证金金额:伍仟元整(¥5000.00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16年6月13日下午18时30分前(北京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1)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2)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3)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 8 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4)投标保证金办理其他注意事项详见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敦煌市党河灌区管理所
地 址: 敦煌市阳关中路1144号
邮 编:736200
联 系 人:郭轶明
电 话: 0937-8827043
传 真: 646380753@qq.com
代理机构:甘肃全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敦煌市分公司
地 址:敦煌市水电公司家属楼2号楼2单元三楼东户(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面)
邮 编:736200
联 系 人:李春辉
电 话:13919485070
邮 箱:290199816@qq.com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