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甘肃经济信息网!
酒泉市肃州区甘坝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施工和监理招标公告
  • 时间:2016-05-30
  • 点击:885
  • 来源:

酒泉市肃州区甘坝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施工和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酒泉市肃州区甘坝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已由酒泉市水务局以酒水发【2016】13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肃州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全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属于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招标工程位于肃州区丰乐河灌区。本项目计划对酒泉市肃州区甘坝河进行治理,甘坝河全长39.5km,本次治理河长10.36km,建设防洪工程7.42km,其中:左岸布置护坡2.6km,护岸2.12km,右岸布置护坡1.07km,护岸1.63km,修建排洪渠2处,河道清淤2km。

2.2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为137日历天。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5个标段,其中建筑工程施工4个标段,工程监理1个标段,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第一标段(施工标段):新建护坡1.42km,护岸0.73km,其中:左岸新建护坡1.15km(桩号1+100~2+250),新建护岸0.60km(桩号2+250~2+850);右岸新建护坡0.27km(桩号1+600~1+870),新建护岸0.13km(桩号1+870~2+000);修建排洪渠2处(河道中心桩号0+600及1+100),河道清淤0.85km。

第二标段(施工标段):新建护岸1.65km,其中:左岸新建护岸0.75km(桩号3+100~3+650、桩号4+100~4+300);右岸新建护岸0.9km(桩号3+400~4+300),河道清淤0.55km。

第三标段(施工标段):新建护坡0.85km,护岸0.45km,其中:左岸新建护坡0.85km(桩号5+650~6+000、桩号6+100~6+600),新建护岸0.45km(桩号7+150~7+600),河道清淤0.3km。

第四标段(施工标段):新建护坡1.4km,护岸0.92km,其中:左岸新建护坡0.6km(桩号9+200~9+500、桩号10+150~10+450),新建护岸0.32km(桩号10+050~10+150、桩号10+450~10+670);右岸新建护坡0.8km(桩号8+500~8+600、桩号8+850~9+550),新建护岸0.6km(桩号8+600~8+850、桩号9+900~10+250),河道清淤0.3km。

第五标段(监理标段)酒泉市肃州区甘坝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全过程监理(包含水土保持与环保保护监理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1.1建筑工程施工标段投标单位须具备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有1项(或1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用于本合同的流动资金或信贷额度应不少于100万元;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在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相当的类似工程方面应具有3年以上施工经验,3年在1项以上同类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的经验,并有相应资质证书及业主证明;现场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副高级或以上职称,且有3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3.1.2施工监理投标单位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近3年有1项(或1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历及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派驻工地的监理人员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副高级或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2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建设管理平台及企业信用信息专栏《招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年检合格的《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核准证》。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或市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工程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出具《劳动用工备案登记表》和本单位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3.6本次招标的项目,由于施工周期短,为保证工程进度,确保在汛期之前完工,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2016年6月9日0:00至6月13日23:59在甘肃省水利建设管理平台及企业信用信息专栏《招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报名后,再登陆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114.55.49.27/)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专区“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人使用说明”。

4.2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下载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和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登记号”、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等信息系统会实时发送到投标人手机;投标人也可以使用数字证书登陆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投标登记情况栏目查询。

4.3投标人还须同时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报名,报名成功后将报名成功的提示页面加盖公章于2016年6月13日23:59之前扫描发送至592571987@qq.com邮箱(不在水利厅网站报名的投标单位,将不被接受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630日上午900时整,地点为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施工单位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需提交投标文件中拟投入项目五大员资格证书原件;监理标段中标人需提交投标文件中拟投入项目的总监、监理工程师资格证原件,否则视为放弃中标。在合同工程完工,业主颁发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后退还中标人的上述资格证书。

6、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2016614日上午8:30在肃州区水务局集中组织踏勘现场并答疑,踏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安全自负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和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步发布。公告期为2016年5月30日-2016年6月8日。

8、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
      本次工程:第一标段(施工)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第二标段(施工)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第三标段(施工)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第四标段(施工)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
              第五标段(监理)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投标保证金交款:
               收款单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肃州支行

    号:6200 1640 1050 5150 7852
                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工作日17:00前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肃州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东文化街5

          邮    编:735000            

          联 系 人:郑铁鑫           

          电    话:18909375217  

 

         招标代理:甘肃全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224号C塔2202室

         联系人:张卫青

          联系电话:13909470958

 

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