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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厂坝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厂坝铅锌矿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160596-J01-CBQXK36
本招标项目甘肃厂坝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厂坝铅锌矿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已由陇南市环境保护局以陇环函【 2015】36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甘肃厂坝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厂坝铅锌矿,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重金属污染专项资金及企业自筹,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甘肃省招标中心受甘肃厂坝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厂坝铅锌矿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项目概况如下:
1.1、项目名称:甘肃厂坝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厂坝铅锌矿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
1.2、建设单位:甘肃厂坝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厂坝铅锌矿
1.3、项目地点:甘肃成县黄渚镇厂坝铅锌矿
1.4、项目规模:处理规模为5000m3/d
1.5、资金来源:中央财政重金属污染专项资金及企业自筹
2、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2.1、本次招标内容为甘肃厂坝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厂坝铅锌矿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三个部分的监理,具体包括:一是新建尾矿库溢流水排水明渠雨污分流工程、回水管道工程及选矿厂区应急系统工程;二是张庄处理站废水处理系统工艺技术升级改造及新建矿井涌水和废石场淋溶液收集集中处理系统工程;三是柒家沟沟口废水处理系统建设厂房拆除及设备转移工程等;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设备制造采购、建筑安装、达标排放和验收等所有阶段和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本项目监理设一个标段。
2.2、计划总工期:5个月。
2.3、质量要求:出水水质达到《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标准限值和设计排放限值,其他工程符合现行国家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3.1、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环境监理专项资质;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主要专业监理人员具有相应监理上岗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从即日起,每天上午09:00~11:3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17:30在甘肃省招标中心购买招标文件。若需邮购,须加付EMS费100元人民币,但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等不负责任;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套 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2、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及职称证、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五年内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等相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两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等媒体上同时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甘肃省招标中心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路118号陇星大厦附楼13楼1307室
邮政编码:730010
联 系 人:杜昱村18293194283
联系电话:0931-2909780
传 真:0931-2909781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金雁支行
帐 号:104 006 805 626
甘肃省招标中心
2016年0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