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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河县广通湖公园美化亮化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时间:2016-05-31 来源: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4
广河县广通湖公园美化亮化提升改造项目的立项报告已由广发改字[2016]171号文件予以批复,实施项目报告已由广政发[2016]66号文件予以批复;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具备招标条件,决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称:广河县广通湖公园美化亮化提升改造项目
二、建设单位:广河县园林局
三、工程地点:广河县广通湖公园内
四、资金来源:县上多渠道筹资解决
五、概算投资:197.76万元
六、工程概况:新建公园内人工湖的长930米、宽1.5米的木栈道 ;栽植雪松,樟子松、紫叶李、国槐、香花槐、红叶碧桃等树种;安装庭院路灯、投光灯、泛光灯和灯带等。
七、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九、计划开竣工时间:2016年7月—2016年8月
十、对投标单位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十一 、报名时携带的证件及资料:施工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园林资质证书,取费证,营业执照,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建造师注册证(市政专业),建造师身份证复印件,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五大员(预算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检测员,材料员)资格证及身份证复印件,(省外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壹级建造师)、省外企业必须办理进甘投标备案。投标单位未进入甘肃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企业不得参与报名投标。各投标企业同时提交检察院预防处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回执。以上证明材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同时提供三套报名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十二、报名时间(节假日除外):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7日上午9:00—11:30分,下午14:30—17:30 分;
十三、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6月8日至2016年6月12日上午9:00—11:30分,下午14:30—17:30分;注:【招标文件费每本人民币600元,(大写陆佰元整),售后不退】
十四、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信息:
收款人: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63001013577900010
开户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园路支行【要求:1、附言中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及电话号码(经办人)2、提供银行出具的汇出凭证(原件)】
联系电话:(0930)6220071
十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年路2号)
十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 标 人:广河县园林局 马海涛 13369303666
代理公司:甘肃鑫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覃蓝漫 15693004669
行业监管部门:广河县人民政府
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资源交易科 (0930)6220061
(注: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甘肃经济信息网同时发布) 201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