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6-06-13
- 点击:861
- 来源:
金塔沙漠胡杨林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入口综合服务区附属工程施工招标公告<?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塔沙漠胡杨林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入口综合服务区附属工程已经金塔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金塔沙漠胡杨林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立项的批复》(金发改投资【2016】174号)文件同意实施。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概况及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金塔沙漠胡杨林景区。
2、主要建设内容;入口综合服务区附属工程(景区钢结构大门、入口综合服务中心室内装饰、其他配套工程)。
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7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9月14日
总工期:62日历天
4、标段划分:无
5、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三、资金来源:建设资金采取向上争取和银行贷款等多种方式解决。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法人;承担本项目建造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贰级以上(含贰级)执业资格证书,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
2、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即注册贰级建造师),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的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参加投标的各项议程,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报名的投标人数量过多时采用资格预审确定投标人资格。
4、省内投标单位须为进入“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上核查的入数据库企业。酒泉市内投标单位须为进入“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和“酒泉市投标企业信息库”上核查的入数据库企业。
五、报名时携带资料及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证书、建造师证书和身份证((省外企业的建造师必须为二级建造师)带至报名现场)、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和身份证、五大员证书(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机械员),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三套(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填写施工企业投标报名备案表(一式四份)、公平投标承诺书(一式三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省外建筑企业持进甘承包工程投标通知书报名,省外、市外建筑企业持上述证书、证件等资料原件至报名现场。
3、投标企业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回执(报名现场查原件,留复印件三份)。
4、本项目为工程量清单招标。
投标单位持以上资料(一式三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在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报名,该项目机构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
六、其他
1、公告时间:2016年6月13日—2016年6月15日。
2、投标报名时间:2016年6月14日—2016年6月16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5:00-17: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3、发售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6月15日—2016年6月19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5:00-17: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 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酒泉金塔胡杨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华
联系电话:1365936586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每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友刚
联系电话:18293766115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