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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永新涂料有限公司工艺废气治理项目(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 时间:2016-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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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永新涂料有限公司工艺废气治理项目(一期工程)经过公司研究与主管部门审批,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建设单位:西北永新涂料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西北永新涂料有限公司工艺废气治理项目(一期工程)。

西北永新涂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新涂料)生产工艺废气有组织排放涉及树脂分厂和色漆分厂两个单位,现共计有12个高位排放筒(树脂5个、色漆7个),两分厂高位排放筒均在分厂厂房两侧布置,现有的排风系统总排风量约为160000/h左右,各个排放筒的排风风量详见表一。2008年公司曾委托监测单位对主要的排放筒进行了挥发性有机物气体浓度监测,从监测结果来看,除个别排放筒的有机物气体浓度超标较大外,大多排放筒的气体浓度不超标或超标不多,大致情况见表二(表二中气体浓度为6次检测数值的平均值)。

表一:相应排放筒排风量

编号

风量(/h

编号

风量(/h

编号

风量(/h

1

13410-15610

5

31278

9

12720

2

5700

6

24581

10

5700

3

3764

7

14480

11

5700

4

30000

8

4870

12

5700

表二:相应排放筒工艺废气排放浓度(部分)

设施名称

非甲烷总烃mg/

mg/

甲苯mg/

二甲苯mg/

色漆1#排放筒

700.12

4.25

8.7

78.3

色漆2#排放筒

145.49

4.3

5.7

47.8

色漆3#排放筒

137.93

43.4

6.9

78.3

色漆4#排放筒

145.49

68.3

4.6

   62.0

树脂1#排放筒

700.11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树脂2#排放筒

145.49

  0.7

4.1

9.1

树脂3#排放筒

137.93

0.3

2.0

3.5

树脂4#排放筒

145.49

0.3

1.9

3.6

为使该项工作稳妥、有序推进,公司决定先对色漆分厂四个排风筒(表一中编号为14)进行工艺废气治理(一期工程),要求对涉及的4个排风筒进行合并,然后安装一套工艺废气治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最后通过一个20米的高位排放筒进行高空排放。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环保工程或者工艺尾气治理相关许可资质,能提供成熟可靠的工艺废气处理技术在专业技术、设备及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保证设备的质量能力;具有机电设备安装施工总承包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本次招标工程采用交钥匙方式,由中标人全程负责。中标方负责项目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及所需的所有设备、材料、电缆、设备基础等,中标单位自行承担施工过程中安全与安全责任。

3、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该项目的经营管理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2具有良好的服务业绩和服务团队;

3.3具有近三年与该项目投标相类似的业绩;在实施过程中未出现较大的质量、安全、健康及环保问题。

3.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有充足的流动资金;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候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为:2016617日至2016621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为:甘肃省兰州市高新区陇星新能源大厦A121205室。报名单位:甘肃省招标中心。

3、报名需携带的资料:1)投标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资质证书;5)营业执照(副本);6)税务登记证;8)组织机构代码证;9)开户银行许可证及最新银行资信证明;10)拟投入本项目施工的项目部组成人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1)检察机关开据的最近企业法人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1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可与其他投标项目重复。投标人近三年承担的项目情况(列表说明)。(上述资料原件带至报名现场查看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其它要求

1、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16620日至2016624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招标文件获取的地点为:甘肃省兰州市高新区陇星新能源大厦A121205

3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1000,现金购取,售后不退。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六、保证金缴纳及要求

1、必须是所投货物的生产企业或取得投标产品制造厂家授权的代理商;

2、凡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从即日起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下同)在甘肃省招标中心项目九处(甘肃省兰州市高新区陇星新能源大厦A121205)购买招标文件,发售期为5天,售后不退。若邮购,须加付EMS50元人民币,但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等不负责任。

3、投标文件都应附有投标保证金的交付凭证复印件,并于20160707日(星期四)上午9:00前递交到开标地点。对于迟交的投标书将不予接受。

4、兹定于20160707日(星期四)上午9:00在甘肃省兰州市高新区陇星新能源大厦A17楼会议室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

详细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高新区陇星新能源大厦A12

邮政编码:730010

    话:(09312909730    13919429859

    真:(09312909729

  人:何露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金雁支行

    号:104 006 805 626

  人:甘肃省招标中心

E-mail569984588 @qq.com

八、其他注意事项

凡参与该项目报名的企业必须在报名时准确填报所投标段、联系电话,因投标人失误而导致相关信息填写错误,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甘肃省招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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