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6-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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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原县2016年第二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平泉镇上刘村村内水泥路)工程招标公告<?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1、镇原县2016年第二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平泉镇上刘村村内水泥路)工程,已由镇财发[2016]56号文件批准建设。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 程 内 容: 该工程总长1.3km,主要工程量:挖土方1835m³,填方1675m³, 新铺10cm天然砂砾垫层7150㎡,15cm水泥稳定基层6500㎡,20cm砼面层5850㎡,45cm培土路肩1950㎡。招标控制价:600000.00元。
2.2 资金来源:财政奖补及筹资筹劳;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4 建设地点:镇原县平泉镇上刘村
2.5 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7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6年8月9日。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标段划分: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1 施工: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或市政公用专业叁级以上(含叁级)建造师资格。
4、投标报名资料:
4.1施工:(1)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2)投标项目建造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
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受贿查询回执;(4)企业基本银行开户许可证。
4.2 省、市外企业需提供进甘备案、进庆登记资料。
4.3 报名时,须由法人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参加,以上证件、资料原件须带至现场核对,同时提交复印件三套(需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5、报名时间:2016年6月23日至2016年6月30日。
6、报名地点:镇原县庙沟安置房一排10号。
7、每份招标文件工本费400元。
招标人:镇原县平泉镇上刘村村委会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恒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镇原县平泉镇上刘村内 办公地址:庆阳市西峰区雄越小区A1单元201室
联系电话:13884156337 联系电话:0934-6665222
联系人:闫先生 联系人:王先生
201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