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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303盐池湾至雅丹(二墩至雅丹段)养护维修改造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交易编号:GJ160425407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S303盐池湾至雅丹(二墩至雅丹段)养护维修改造工程已由酒发改交通【2016】21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敦煌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省补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敦煌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路线起点顺接Z305线K30+580处,并与S303阳关至二墩段公路形成“T”型交叉,自南向北行进,在K26+900处到达玉门关遗址后,路线转向西行进,在K38+400处路线转向北行进,途经后坑、西湖管理局、疏勒河后,至K58+500处路线转向西行进至路线终点雅丹地质公园门口,建设里程全长97.706km(含长链:5.832m),遵循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12.0m。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号 |
起止点 |
里程(km) |
主要工程内容 |
K83+000-K97.706+000 |
14.706 |
路基、路面、交安等工程 |
2.3 计划工期:4个月,开工日期:2016年7月20日,竣工日期:2016年11月20日;缺陷责任期两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3.1.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必须具备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3.1.3投标人须具有近5年完成过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累计80公里以上施工业绩。
3.1.4投标人提供审核的所有业绩必须是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系统”的业绩证明材料,以系统界面截图为业绩材料;上述证明材料中应明确表述本项目资格审查所需的工程内容(例如公路等级、里程长度(或者里程桩号)等等。如无上述关键数据的,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该项目。
3.1.5 网上信息在工程内容、交工日期、技术等级、里程、规模等方面可能会因过于简略而导致投标人不满足资格审查要求,请投标人高度重视资料的申报工作,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完善网上信息。如投标人提供虚假的业绩资料和财务证明资料,招标人按照《交通运输部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对投标人的投标行为进行评价。
3.1.6投标人流动资金不少于 5000 万元(以 201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投标人用于申请本标段的信贷证明不少于 3000 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应小于1。
3.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购买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4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各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参加同一个工程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时,只提供一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即可。
3.5参加全省重大项目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要签订《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不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站下载。
3.6 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4.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双信封形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 2016 年6月24日17:00至 2016 年6月29日17:00点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招标文件。网上系统报名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发布的截止时间,(发布时间n×24 小时,n≧5 为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发布招标文件的天数)。
5.2 招(投)标人网上下载标书办理流程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通知公告”中“平台实行网上发布标书的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14日14时30分, 投标人应于当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六楼第6开标厅(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 68 号)。
6.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递交投标文件;并同时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建造师证、职称证、学历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职称证、学历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等相关证明资料现场查验,证件不齐者招标人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6.3投标文件未按要求送达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网站上发布。
8、信息注册:
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或查阅标书、投标报名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投标“登记号”系统会实时发送到投标人手机。
注:填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若有问题,请电话询:0931-2909177。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敦煌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敦煌市党河北路18号
联系人:张荣举
电 话: 0937-8837096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五泉街道力行新村5号1单元19层1908室
联系人:祁志德
联系电话:18993116250
监督单位:酒泉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937-2656015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