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6-06-24
- 点击:850
- 来源:
招 标 公 告<?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康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食品实验室维修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该工程为康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食品实验室维修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房屋维修改造,水电改造、地面贴砖、墙面乳胶漆、吊顶、卫生间改造等工程。
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招标人实施方案及施工图。
招标人:康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资金来源及工期:省、县财政专项资金;计划工期为60日历天。
三、报名条件:
施工单位报名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的法人;报名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施工项目经理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外省企业须办理备案手续。
四、根据甘检会(2014)8号文件通知中第四条规定,投标单位须提供由企业所在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五、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6月24日—6月27日报名,17:30分截止。
六、报名地点:甘肃陇南市昌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陇南市东诚大厦四楼)
招标代理单位:甘肃陇南市昌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939-5918619
二O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