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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南县隆畅河防洪工程补充项目招标公告
  • 时间:2016-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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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本站原创

肃南县隆畅河防洪工程补充项目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ZJA1607040391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肃南县隆畅河防洪工程补充项目,已由甘肃省水利厅以甘水建管发【2015】313 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肃南裕固族自治县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肃南县隆畅河防洪工程补充项目隆畅河及其支沟西柳沟、宽沟、长达板沟等河道进行治理,共治理河长3.255KM,拆除重建堤防0.245KM,加固堤防2.279KM,改扩建排洪渠0.222KM

本招标项目总共划分为5个标段,其中:土建工程4个标段,施工监理1个标段

第一标段:宽沟防洪堤0.486公里+西柳沟加固防洪堤2.038公里

第二标段:西柳沟新建防洪堤1.267公里。

第三标段:隆畅河新建防洪堤0.562公里。

第四标段:长达板排洪渠0.222公里+河道疏浚。

第五标段:监理标段。

2.2 计划工期:2016820日开工,20161020完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2土建工程标段:投标单位须同时具备主营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以上(包括级)资质,并持有相关部门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内应具有至少3项或3项以上与本招标工程相类似的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有三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有五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人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参加所投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他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3.3施工监理单位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近5年有三项以上(含三项)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历及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派驻工地的监理人员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中级或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4为规范本项目管理,中标结果确定公示前,中标的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资质证件(原件)交项目法人处保管,直至本工程竣工且上报竣工资料后退还,中途不得要求退回或更换,否则视为违约并终止合同,同时报省建设厅、水利厅计入不良信誉信息记录。开标时投标人派拟投标段项目经理到场,项目经理须持身份证原件、建造师证书,以及资格审查证件和有关业绩资料证明原件以备查验,否则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6凡具备该工程施工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投标人只能对上述施工标段中的个标段报名并参加投标。否则开标时,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3.7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所有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必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中报名,否则开标前,招标人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3.8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4、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网上报名后,应于2016年7189时00分至2016年722日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除外,)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线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89日9时00分。地点为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凡是拟参与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CA认证证书及电子签章),方可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投标等后续工作。(联系人:吴鑫,联系电话:18193651780.具体内容见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通知”栏目中《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招标人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具体时间、内容、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踏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安全自负,食宿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监管机构: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水务局

电  话:0936-6121416

招标人:肃南裕固族自治县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肃南县明花路117号

邮  编:734000 

联系人:先生

电  话:13993605073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张掖市丰泽园B区10号楼1102室

邮政编码:734000

联系人: 蒋辉

联系电话:0936-8287272

传真:0936-8287272

交易中心地址:张掖市丹霞东路18号

联系电话:0936-8585989

电子信箱:zyjyzx@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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