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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州区2016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二次招标施工和监理招标公告
  • 时间:2016-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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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招标施工和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肃州区2016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已由酒泉市水务局以酒水发〔2016〕15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及群众投劳折资。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肃州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四川坤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肃州区2016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包括水库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堤防工程维修养护项目两大类。具体为维修养护水库6座:莫高湖水库、锅盖梁水库、花园水库、郑国寺水库、魏家湾水库、临水七一水库;维修堤防26.86km,分别为北大河左岸酒航桥至蒲上沟4组秀水山庄段5km、北大河左岸蒲上沟4组至谭家堡9组段4.21km、北大河左岸祁家沟村1组至长城村1组段1.74km、临水河右岸闇门段10.2km、北大河右岸三墩马房至二墩蒲段5.71km。

水库工程维修养护的项目主要有:坝坡坝顶整治、启闭设施维修养护、水库清淤、坝顶防护栏杆安装、输水建筑物维修等;堤防工程维修养护的项目主要有:堤顶维修养护、堤坡维修养护、附属设施维修养护。

2.2计划工期:本工程计划于2016年8月15日开工,2016年11月15日完工,计划总工期93日历天。

2.3招标划分:本次招标设置2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为施工标,第二标段为监理标。

施工标段:维修养护水库6座:莫高湖水库、锅盖梁水库、花园水库、郑国寺水库、魏家湾水库、临水七一水库;维修堤防26.86km,分别为北大河左岸酒航桥至蒲上沟4组秀水山庄段5km、北大河左岸蒲上沟4组至谭家堡9组段4.21km、北大河左岸祁家沟村1组至长城村1组段1.74km、临水河右岸闇门段10.2km、北大河右岸三墩马房至二墩蒲段5.71km。

监理标段:包括施工标段主体工程及附属建筑物、设备材料施工(包括变更)和相应的临时工程施工以及工程各阶段验收,缺陷期处理以及竣工资料编制、整理、移交期等全过程监理工作。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范围涵盖的所有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1.1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有3项(或3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用于本合同的流动资金或信贷额度应不少于50万元;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近3年在1项以上(含1项)水利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的经验,并有相应资质证书及业主证明;现场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有3年以上(含3年)水利工程施工经历;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3.1.2监理标段:投标人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近3年有1项以上(含1项)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历及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拟派驻现场的所有监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中级或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高级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2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有效的《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或市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2016年7月6日9:00时至7月15日17:30时在甘肃省水利建设管理平台及企业信用信息专栏《招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报名后,再登陆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114.215.188.207/)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专区“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人使用说明”

4.2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下载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和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登记号”、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等信息系统会实时发送到投标人手机;投标人也可以使用数字证书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站在投标登记情况栏目查询。

4.3 投标人还须同时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报名,报名成功后将报名成功的提示页面加盖公章于 2016 年 8月2日 23:59之前扫描发送至403948520@qq.com 邮箱(不在水利厅网站报名的投标单位,将不被接受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83日上午900时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地点为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2016年7月16日上午9:00时在肃州区水务局集中组织踏勘现场,2016年7月16日下午15:00时在肃州区水务局五楼会议室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踏勘现场时交通工具及食宿自理,并对其过程中的安全自行负责。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和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步发布。

8、发布公告的时间

 公告期:2016年7月6日到2016年7月15日。

9 、保证金的递交

本次工程施工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本次工程监理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元)。

收款单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

    账    号:1018  1200  0448  585

地址: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51号)一楼银行收费平台

缴纳时间: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17:30分

9.3投标保证金递交须知

(1)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转账,不接受其它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它机构名义递交。

(3)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转账手续时,在银行转账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

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8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开标现场无法核对,可能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也将导致开标现场无法核对,可能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肃州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

地址:酒泉市东文化街5号

联系人:丁国华

电话:13209379662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坤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地    址:肃州区富强路90号       

联 系 人:杨梅

电    话:13659373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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