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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和盛镇街区辅车道硬化工程项目<?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宁县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宁县和盛镇街区辅车道硬化工程项目已由宁发改【2016】244号文件批复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解决,招标人为和盛镇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文件编号:GSNX- 2016-SG011
2.1、建设地点:和盛镇街区
2.2、建设标准:重修宽5米的辅车道6000米,维修改造宽20米的银桥西路路基450米,柏油硬化主街区各侧巷口3500平方米。
2.3、计划工期:2个月。
开工时间:2016年8月15日 竣工时间:2016年10月15日
2.4、招标范围:宁县和盛镇街区辅车道硬化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施工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必须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备三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证、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其中庆阳市以外企业必须持所在地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材料。项目总工程师必须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庆阳市以外报名企业必须提交企业注册所在地地市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
3.5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无行贿受贿查询回执,基本账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庆阳市以外报名企业)、项目总工职称证等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报名。
上述资料复印件二套(须逐页加盖企业公章、盖骑缝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2016年 7月18日至2016年7月22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在(庆阳市西峰区朔州东路城鑫国际商住区1号楼一单元401)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本售价500.00元,施工图纸每本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6日 14时30分前往庆阳市西峰区宏瑞酒店三楼会议室(庆阳市西峰区安化西路与马莲河大道交汇处)。
对迟于开标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开标时间:2016年8月6日15时
开标地点:庆阳市西峰区宏瑞酒店三楼会议室(庆阳市西峰区安化西路与马莲河大道交汇处)。
六、投标保证金
收款人:甘肃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102162000003801
查询电话:0934-8270240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为保证开标现场对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核对,提醒投标人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因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的,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一)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企业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企业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三)本项目投标单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1万元,投标保证金须于2016年8月4 日17 时之前缴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七、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和盛镇政府
办公地址:和盛镇北大街七号
联系人:石旭亮
联系电话:15293447327
传 真:0934-6671090
八、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甘肃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庆阳市西峰区朔州东路城鑫国际商住区1号楼一单元401
联 系 人:罗先生
电话:0934-8270240
传真:0934-8270240
电子邮件: gansunuoxin@163.com
账 号:102162000003801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