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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中东路至营田地村公路、中东路至下四分村公路养护维修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和金塔县金塔至鸳鸯池水库公路总干渠桥等六座危桥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内容的变更<?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金塔县中东路至营田地村公路、中东路至下四分村公路养护维修工程及金塔县金塔至鸳鸯池水库公路总干渠桥等六座危桥改造工程已于2016年7月15日发布招标公告,于2016年7月16日(09:00)至2016年7月20日(17:30)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114.215.188.207/)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1、原招标公告招标条件中金塔县金塔至鸳鸯池水库公路总干渠桥等六座危桥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号由酒市交﹝2015﹞264号变更为酒市交﹝2016﹞264号。
2、原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1)施工合同段: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及以上(含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YHWX-SG-1合同段投标人需出具近三年内成功完成三级以上(含三级)公路工程20公里业绩证明”。变更为:投标人资格要求(1)施工合同段:YHWX-SG-1合同段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近三年内成功完成三级以上(含三级)公路工程20公里业绩证明;JTWQGZ-SG-2016-1和JTWQGZ-SG-2016-2合同段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及以上(含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
3、原招标公告项目业主为金塔县县乡道路管理所。变更为金塔县交通运输局。
金塔县交通运输局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