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甘肃经济信息网!
永靖县刘家峡镇雾宿山土地整理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 时间:2016-07-18
  • 点击:924
  • 来源:

永靖县刘家峡镇雾宿山土地整理项目<?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永靖县刘家峡镇雾宿山土地整理项目临州国土发【201673和临州国土发【2016216号文件批准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具备招标条件,决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称:永靖县刘家峡镇雾宿山土地整理项目施工及监理 

二、建设单位:永靖县国土资源局

三、工程地点:永靖县刘家峡镇雾宿山

四、资金来源2015年度省级新增费切块资金

五、总投资:1536万元

六、工程概况及标段划分:建设规模为55.28公顷,(其中:开发52.88公顷,整理2.4公顷),新增耕地面积45.07公顷。施工两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计划开竣工时间:20168201611

九、对投标单位要求:

    施工标段: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监理标段: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级(含级)以上资质的监理企业。

十、报名时携带的证件及资料

    施工标段: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取费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建造师注册证(项目经理应为级及以上建造师),建造师身份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五大员(预算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检测员,机械管理员)资格证,(省外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壹级建造师)、省外企业必须办理进甘投标备案。各投标企业提交检察院预防处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回执。以上证明材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同时提供三套报名资料(复印件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监理标段: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人身份证,监理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总监任命书、总监的监理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基本情况和拟派任本项目的总监及监理工程师基本情况,拟派人员相关证件。各投标企业提交检察院预防处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回执。以上证明材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同时提供三套报名资料(复印件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一、报名及招标文件

1、报名时间:2016718日至2016 7  22 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7  23  日至20167   27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登陆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_/),选择对应项目招标公告,免费下载使用。投标单位也可进入电子招投标系统,在招标方案模块中点击标段(包),选择相应招标项目下载招标文件。

由于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系统目前处于试运行阶段,实行双轨制运行,投标人须先在系统中报名成功后,给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土地矿产交易科提交报名资料一份。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6 8 17  9    00分之前(逾期不予受理)

    2.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8    17 9   00分之前   

    3.开标地点: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厅

    十三、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信息:

    收款人: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63001013577900010

    开户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园路支行 【要求:1、附言中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及电话号码(经办人)2、提供银行出具的汇出凭证(原件)】

    付款方式:电汇

    联系电话:(09306220071

    十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年路2号)

    十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人:永靖县国土资源局   王安红   0930—8832273

    代理公司:甘肃德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陈婷   18393100899

    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科 0930-6220070

(注:甘肃经济信息网、  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临夏州人民政府网同步发布)

                                                    2016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