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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301线海石湾至岗子沟公路<?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河道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A03-22433334-9-20160718-020789-5
项目标号:SZJXGS-201600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301线海石湾至岗子沟公路河道建设项目由甘发改交运[2011]2161号、甘交建[2013]23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兰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是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内容
2.1 标段划分:本项目建设跨越大通河1、2、3号大桥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划分为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省道301线海石湾至岗子沟公路河道建设项目跨越大通河1号桥、大通河2号桥、大通河3号桥的防洪评价编制,3座大桥应分别编制防洪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内容应能满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查内容的要求,并通过主管部门(黄河水利委员会)的审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具备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企业业绩。
3.2近三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近5年有2项(含2项)以上同类工程业绩。承担分析评价任务的单位须具有防洪分析的相关经验。
3.3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 检会[2014]8 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 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 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结果告知函》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参加同一个工程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 时,只提供一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即可。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 2016 年 7 月 19 日 00 时00 分至 2016 年 7 月 24 日 00 时00 分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 载招标文件。网上系统报名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发布的截止时间,(发布时间 n×24 小时,n≧5 为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发布招标文件的天数)。 招(投)标人网上下载标书办理流程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 中“平台实行网上发布标书的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8月 8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甘肃省公 共资源交易局 6 楼第 4 开标厅(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 68 号)。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及《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
7.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或查阅标书、投标报名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监督单位
甘肃省公路管理局建设管理处
电话:0931-08427579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地 址:兰州市中山路55号
联 系 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0931-6236873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庙滩子元森地产玫瑰园5号楼1单元504
联 系 人:赵鹏 郭永生
联系电话:13993162967 18093177762
传 真:0931-8399325
邮 箱:567498760@qq.com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2016.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