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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2016年第一批水库移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1、招标条件
金塔县2016年第一批水库移民建设项目已由金塔县水务局以金水务字〔2016〕17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金塔县库区移民项目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国家为了补偿水库移民因建设需要搬迁而造成的损失以及改善移民安置区内移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差,帮助水库移民脱贫致富,使水库移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而实施的建设项目。本项目涉及移民安置的区域共4个乡镇7个行政村共8个单项,主要建设内容为低压管道架设,渠道衬砌,道路交通建设,文化室修建等。
2.2 计划工期:
本工程计划总工期443日历天,计划于2016年8月15日开工,至2017年10月31日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2.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计一个标段,具体如下:
2016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库区基金建设项目包括金塔镇上杰村低压管灌建设项目、金塔镇边沟村道路交通建设项目、东坝镇梧盛村水利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三合乡永光村日光温室建设项目;其中:金塔镇上杰村低压管灌建设项目新建低压管灌面积650亩,架设低压管道3km;金塔镇边沟村道路交通建设项目改造居民点道路4km;东坝镇梧盛村水利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改建渠道11条,长3km;其中:斗渠3条1.16km,配套渠系建筑物62座(单开分水闸8座,节制闸1座,4m涵管桥4座,地口闸49座);农渠8条1.84km,配套渠系建筑物159座(单开分水闸1座,节制闸14座,4m涵管桥6座,地口闸138座)。斗渠拟选用U80定型U型槽产品, U80定型砼预制U型槽口宽为0.94m,渠道深度为0.67m,壁厚为60mm;农渠拟选用U60定型U型槽产品, U60定型砼预制U型槽口宽为0.73m,渠道深度为0.5m,壁厚为60mm。分水闸:改建U80渠道、U60渠道分水闸闸底板为0.2m厚的C20砼现浇,闸孔净宽均为0.8m,闸室长均为2.4m,侧墙高分别为1.05m、0.95m,顶宽0.25~0.6m厚C20砼现浇挡土墙。U80、U60渠道节制闸:闸底板为0.2m厚的C20砼现浇,闸孔净宽均为0.8m,闸室均为长1.1m,侧墙高为1.05m、0.95m,顶宽0.25~0.6m厚C20砼现浇挡土墙。U80渠道、U60渠道涵管采用C25钢筋砼预制管,底部设C20现浇基座。U80涵管内半径为0.3m,涵管壁厚0.08m;U60涵管内半径为0.25m,涵管壁厚0.08m。三合乡永光村日光温室建设项目新建三合乡永光村日光温室22座,本项目只配套棉帘子、卷帘机、钢绞线、蓄水池、缓冲房。
2016年度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羊井子湾乡羊井子湾村生物治沙公益胡杨林节水灌溉工程、金塔镇西沟村低压管灌建设项目、东坝镇梧盛村水利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东坝镇小河口村水利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其中:羊井子湾乡羊井子湾村生物治沙公益胡杨林节水灌溉工程新建小管出流640亩;金塔镇西沟村低压管灌建设项目新建低压管灌面积827亩,架设低压管道5.8km;东坝镇梧盛村水利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改建渠道10条,长4km;其中:斗渠6条3km,配套渠系建筑物124座(单开分水闸6座,双开分水闸1座,节制闸16座,4m涵管5座,地口闸96座);农渠4条1km,配套渠系建筑物地口闸65座;东坝镇小河口村水利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改建支渠总长1.22km,配套渠系建筑物4座,其中:维修加固双开分水闸2座,新建5m车桥1座,6m车桥1座。
3、质量要求:合格及合格以上标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4.2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有3项(或3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有3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5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所有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或市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为规范本项目管理,在报名结束之日后五个工作日之内(2016年8月5日17:00),各拟投标单位需将在投标文件中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班子人员的相关资质证件(原件)交招标人处保管,由招标人出具证明,加盖招标人公章并将该证明装入开标时所提供的原件中,如未装入将按废标处理,原件在评标结束后返还;中标单位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班子人员的相关资质证件(原件)直至本工程完工后退还。不按时递交相关资质证件者,将作废标处理。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4.4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厅有效的《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4.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各投标人于2016年7月25日9:00至2016年7月29日17:30,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114.215.188.207)自行下载。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专区“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人使用说明”。
5.2 投标人还须同时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报名,报名成功后将报名成功的提示页面打印加盖公章和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于2016年7月29日17:00之前扫描发送至zhongzhaohexi@126.com邮箱,同时将报名备案表纸质版送至代理机构盖章,在2016年8月5日17:00前由报名企业将报名备案表送至招标人处盖章,再此时间以后递交的报名备案表招标人将不予接收。(不在水利厅网站报名的投标单位,将不被接受投标)。
5.3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投标登记,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购买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登记号”系统会实时发送到投标人手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16日上午9:00时,地点为: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泉市新城区世纪大道51号)二楼开标厅。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2016年8月1日上午9:00在金塔县水务局(踏勘现场集合地点)组织踏勘现场,2016年8月1日下午15:00在金塔县水务局会议室(投标预备会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逾期不候。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公告期:2016年7月20日—2016年7月29日。
9、投标保证金
金额:本次工程施工标段投标保证金为柒万元整(70000元)。
收款单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肃州支行
帐号:6200 1640 1050 5150 7852
地址: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51号)一楼银行收费平台
缴纳截止时间:2016年8月12日17:00前。逾期按照废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递交须知:
(一)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电汇、转账,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三)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8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开标现场无法核对,可能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也将导致开标现场无法核对,可能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塔县库区移民项目办公室
地 址:金塔县民主路17号(金塔县水务局)
联 系 人:刘志伟
电 话:13893768068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万达广场写字楼3612室
酒泉市新城区玉门东路8号楼五楼505室
联 系 人:徐 波 陈雅雯
电 话:0937-2889480 2889481 18298735168 13519605089
邮 箱:zhongzhaohexi@126.com
传 真:0931-8175200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企 业 投 标 报 名 备 案 表
年 月 日
投标企业名称 |
(盖章)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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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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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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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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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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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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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名备案人(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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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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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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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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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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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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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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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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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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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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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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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从业单位 登记备案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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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检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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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 许可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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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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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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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中级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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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 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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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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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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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 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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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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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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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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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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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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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 动 力 组 织 |
管理人员 人 |
技术人员 人 |
技工 人 |
其他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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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设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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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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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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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一式三份,由投标企业填写。首先由招标代理机构审核扫描件并盖章,再由招标单位审核原件后盖章(需审核资料详见招标公告要求)。经双方盖章后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各存留一份,投标企业在投标文件正本内装订一份。
2、如投标企业未将本表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或装订的表格未经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单位双方盖章,则视为无效投标。